本報記者 盧慧菲
“第一,原告用兩個合法行為來證明另一個違法行為不具有主觀故意,這個結論不能成立。比如,我在2024年沒有橫穿過馬路的行為,怎么能證明我2025年的橫穿馬路行為不是故意的?第二,原告的證據恰恰說明其財務會計制度健全,作為2008年已經成立的企業,已存續16年之久,原告應當知道稅法的基本要求和行業內的財務操作通識。本案中,原告少繳稅款的主觀故意顯而易見。”
沈陽稅務模擬法庭現場。圖為原告代理人正在向法庭陳述訴訟請求。
“被告這是什么邏輯,納稅申報和橫穿馬路有可比性嗎?作為一個老百姓,我是這樣理解‘應當知道’的:欠債還錢是應當知道的,太陽東升西降是應當知道的,不闖紅燈也是應當知道的。但一個存在爭議的增值稅納稅義務何時發生問題,是每個納稅人都應當知道的嗎?被告說我經營時間長、財務制度健全就應當知道,那么我想問一下:各位法官從事司法工作多年,你們知道所有行政審判涉及的規定嗎?再問下今天出庭應訴的局長和各位稅務老師,你們是專門從事稅務工作的,你們知道所有稅費規定嗎?‘應當知道’是需要證據證明的,該繳多少稅款我都認,但我真沒想偷呀!”
“原告請注意情緒?!?/p>
…………
2025年初的一個冬日,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的報告廳里展開一場稅務模擬法庭審理。案件涉及多個受關注問題,原告被告在質證辯論中激烈交鋒,縝密推理,觀眾被深深吸引。
這是遼寧省稅務系統稅務模擬法庭系列活動的第二場,由沈陽市稅務局與沈陽市律師協會合辦。旁聽席上,除本省市稅務系統有關崗位人員外,還有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吉林等省市稅務部門法制崗位人員及遼寧省司法廳等部門人員。遼寧省稅務局所有公職律師等人員在分會場觀看。
沈陽市稅務局紀檢組、貨物和勞務稅處等部門人員在模擬庭審現場專注旁聽。
庭審
嚴格遵循法庭程序
質辯六大受關注爭議點
“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報告審判長,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準備工作已經就緒,請開庭。”
書記員聲落,法槌聲響起,審判長宣布:“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現在開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現在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星光美術培訓有限公司訴被告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及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撤銷處罰決定、行政復議決定一案。”
接下來是核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及到庭情況等法庭程序。之后,審判長宣布開始法庭調查。原告隨即請求法院撤銷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對其作出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沈陽市稅務局對其作出的《稅務行政復議決定書》,并陳述理由。
記者在開庭前了解到該案情況。2024年4月2日,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以下簡稱稽查局)根據舉報對星光美術培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光公司)立案調查,經查確定兩項違法事實:(一)2023年1月,企業收取學員學費取得不含稅收入300萬元,授課周期為兩年,未在取得收入當期申報繳納稅款;(二)2020年1月,企業股東趙星光從企業借款2000萬元用于購買寫字樓,寫字樓登記在趙星光名下。該款項在該納稅年度終了未償還,寫字樓由企業使用。2024年8月28日,稽查局作出處罰決定,認定星光公司偷稅,對其處少繳稅款50%的罰款;認定有關借款為星光公司對趙星光的紅利分配,對企業應扣未扣個稅行為處1倍罰款?!抖悇招姓幜P決定書》通過公告方式送達。星光公司向沈陽市稅務局(以下簡稱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維持原處罰決定,星光公司提起訴訟。
法庭上,原告稱涉案處罰決定書有兩個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
其一,對原告收取學費當期即應申報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理由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睋耍嬗嘘P交易的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為發生應稅行為且教學服務完成的當天。原告收取學費當期未達到產生納稅義務的時點,在學員結課時確認收入、申報繳納稅款符合行業慣例和法律規定。另外,原告未在收入當期申報稅款是對稅法適用理解問題所致,沒有少繳稅款的主觀故意,不應被定性為偷稅。
其二,對視同企業分紅且應由企業承擔代扣代繳義務的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理由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據此,視同企業分紅的前提是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而本案中,原告股東會于2020年1月決議由原告出資2000萬元購買一處寫字樓作為辦公用房,為規避風險將該款項以借款形式交由股東趙星光購買寫字樓并登記在其個人名下。2020年8月,趙星光與原告簽訂以物抵債協議,將該寫字樓交由原告使用,由原告繳納了房產稅,趙星光與原告的債權債務關系據此結清。因此,趙星光借款是為了購買寫字樓用于企業經營,不應視為股東分紅,其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原告也無須承擔有關扣繳義務。
原告還提出涉案處罰決定書違反了法定程序:一是被告稽查局未窮盡其他送達手段就以公告方式送達處罰告知書、處罰決定書,剝奪了原告陳述申辯權利;二是根據《稅務稽查案件辦理程序規定》,稽查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理、處罰決定。而被告作出涉案處罰時間超過了90日。
此外,原告稱被告稅務局未取得涉案全部證據、未經全面審查即作出維持涉案處罰決定的復議決定,違反《稅務行政復議規則》關于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法全面審查相關證據的規定。
針對這些指控,被告逐一答辯。就第一個問題,被告稽查局代理人稱,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的規定,原告2023年1月與學員簽訂合同,當天收到課時費300萬元,屬于“銷售服務過程中收訖銷售款項”的情形,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但原告此時未確認該收入也未對該收入作納稅申報。就第二個問題,被告稽查局代理人指出,趙星光雖與被告簽訂了以物抵債協議,但至今未履行涉案房產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根據財稅〔2003〕158號文件,有關借款應視為紅利分配,趙星光應繳納個稅,而原告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對于超期問題,被告稽查局代理人說明原告拖延提供賬簿、失聯等情況,列出有關規定,表明公告送達合法及納稅人超期提供資料和公告送達的時間都不應當算入檢查期間。綜上,被告稽查局認為被訴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處罰幅度適當。被告市稅務局代理人也列出事實和依據,說明涉案復議決定符合法定程序。
接著,審判長宣布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審判員說明,為提高庭審效率并確保當事人的辯論權充分行使,本次庭審將舉證質證與法庭辯論相結合。隨即,原告被告圍繞“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收到款項時還是授課完成時、原告是否有偷稅的主觀故意、股東趙星光向公司借款購買房產是否視同紅利分配、被告稽查局公告送達程序是否違法、被告稽查局是否存在超期結案、被告市稅務局對稽查局的處罰決定是否進行了全面審查”六個爭議焦點展開舉證和質辯。辯論中,雙方唇槍舌劍,講法講理也講情。
“鑒于本案案情復雜,且存在調解可能,本庭決定擇期宣判?!甭犎≡姹桓孀詈箨愂龊螅瑢徟虚L為庭審畫上句號。
背后
以模擬法庭為平臺
打造高水平公職律師隊伍
庭審持續近3個小時,但很多人顯得意猶未盡。通過臺上絲絲入扣的辯論,記者對有關爭議和規定有了清晰了解。案件是真實的嗎?各角色的真實身份是什么?活動背景是什么?如何準備的?帶著一連串問題,記者對多方展開采訪。
“案件是以某市一起稅務行政案件為藍本,結合實際中幾個受關注的爭議改編的,還插入了執法程序上的問題,出發點是讓這次模擬庭審更有價值,通過庭上充分辯論,厘清有關問題的實質和法律適用?!鄙蜿柺卸悇站终叻ㄒ幪幐碧庨L、公職律師王洪波說,庭審劇本是其與本系統公職律師劉禹婷共同設計的。
沈陽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李愛民補充說,這次庭審是根據省局部署開展的,是全省稅務模擬法庭系列活動的第二場。為發揮好這次模擬法庭的作用,沈陽市稅務局組織公職律師選擇典型真實案例,結合日常復議訴訟、案件審理、案卷評查工作中發現的稅務執法問題編排案件情節,如將超期結案、文書送達違法、證據瑕疵等問題嵌入其中,希望通過法庭程序進行深入檢視,引起執法人員重視。為保證模擬庭審質量,該局擇優挑選公職律師,并邀請兩位庭審經驗豐富的專職執業律師加入,還邀請法院專家給庭審流程把關。如代入感強的原告由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公職律師周星琳擔任,論述清晰的被告稽查局代理人由市鐵西區稅務局公職律師畢玉瑩和大東區稅務局公職律師叢瑤擔任。
關于稅務模擬法庭系列活動,活動主導者遼寧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丁作提表示,這是遼寧省稅務局近期面向全系統公職律師推出的培訓項目?;顒右浴芭c法相伴 與稅同行”為主題,由省局及各市級稅務局輪流舉辦,從2024年12月持續到2026年2月,每月一期,共15期,省局已舉辦第一期。活動模擬行政訴訟程序,以真實案例為基礎,由公職律師扮演庭審角色,圍繞爭議展開舉證、質證和辯論,并由專業人士進行點評。為保證效果,要求各舉辦單位選擇貼近工作實際的常見典型案例,邀請專家予以指導,通過庭上質辯,充分展示稅務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他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依法治國和律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隊伍建設。2016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稅務系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在全國稅務系統開展公職律師工作,以充分發揮稅收法律人才的法律顧問和參謀助手作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為落實好有關要求,遼寧省稅務系統不斷完善公職律師制度,大力開展公職律師練兵比武活動,有效增強了公職律師的履職能力和進取意識。
“吸取這次練兵經驗,我們決定全面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模擬庭審演練,公職律師可以熟悉庭審程序、學習如何進行舉證質證辯論、從司法角度檢視稅務執法行為,進而深入認識有關爭議問題,增強法治思維和應訴能力?!倍∽魈嵴f,活動影響不只體現在庭審中,還體現在庭審前選案、演練、學習交流和庭審后總結經驗教訓中。影響的也不只是參與的公職律師,通過直觀、生動、互動性強的模擬庭審,可以生動講解稅收法律法規,有效提升全系統稅務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總結先行者經驗,后來者更進一步。記者了解到,與第一期模擬法庭活動相比,這期活動作出多方面創新:一是形式上采用“質辯一體化”模式,將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與辯論環節融合,通過“舉證—質證—反駁—總結”的螺旋式攻防突出爭議焦點,使原告被告避免重復辯論,觀眾能更好抓住重點,全面掌握案情。據悉,目前法庭審理常采用這種模式,這樣更有利于法官厘清案件事實和爭議實質。二是內容設計上將日常應訴中高頻出現的程序瑕疵設計為控辯焦點,通過模擬案件查處時限超期、執法文書送達不規范等爭議場景,倒逼執法人員改變“重實體輕程序”的慣性思維。三是與第一期模擬法庭角色由全系統公職律師比武公開賽獲獎選手擔任相比,這期庭審原告由市局公職律師和實戰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擔任,與扮演被告的公職律師展開對抗,吸納執業律師的訴訟技巧增強了辯論壓迫感,促使公職律師突破思維定式,在辯論思路、質證節奏等環節得到淬煉。四是插入有助于納稅人補救的內容,如在質辯環節,當審判員詢問“如果學員發生退費,能退稅嗎”時,被告代理人在回答可以退稅的同時,還講解了退稅的方法及申辦途徑。
效果
很精彩可借鑒
業內專家高度評價
“成功”“精彩”“學到很多”,現場走訪,記者一再聽到這樣的評價。
“這場活動非常精彩,我用‘三個高’來概括。”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說,第一個是高站位。這場活動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特別是當下服務稅費征管“強基工程”的生動體現;第二個是高仿真。各扮演者都十分投入,給人身臨其境的感覺;第三個是高質量。案件設計精巧,選題代表性強,有的問題既是熱點也體現了稅收改革和稅收立法的演進,在合適處嵌入法理情碰撞的問題。還有引用政策準,控辯點找得準。培養公職律師,實戰鍛煉是有效方式,這場高水平模擬法庭活動是一次難得的實戰演練,練兵效果非常好。該負責人表示,稅收工作復雜專業,會面臨很多挑戰,公職律師是一個專業隊伍,遇到急難復雜案件時要頂得上去,希望各地稅務部門積極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公職律師培訓力度,使這支隊伍越來越強大。
吉林等省市稅務局政策法規部門有關負責人在觀摩這次模擬庭審。
吉林省稅務局公職律師劉紅梅總結出這場庭審的三點精彩之處:其一,選擇的案例很有代表性。該案例緊扣稅務工作實際,涵蓋稅務稽查、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關鍵環節,尤其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股東借款是否視同股利分配等,都是實踐中常見的爭議問題。其二,庭審程序規范。從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人員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到法庭調查中原告被告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辯論,都真實再現法庭審理場景,使人感覺置身于真實的司法訴訟之中。其三,公職律師表現專業。被告稅務機關準確闡述稅務執法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展現出扎實的稅收業務知識儲備和對法律法規的熟練運用。原告提出的問題和觀點,促使稅務執法者換位思考去理解納稅人的訴求和關注點,有助于今后完善工作。她告訴記者,模擬法庭是鍛煉公職律師實踐能力的好方式,自己從這次觀摩中學到很多。
在河北省稅務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李建平看來,原告最后陳述的思路值得借鑒,即從國家政策導向、法律的立法本義,到社會的普遍認知、企業的實際情況,很好地從法、理、情層面進行陳述,容易使人產生共鳴。稅務機關今后應訴在最后陳述環節也應注重提升站位,增強說理意識。黑龍江省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高慶鵬、大連市稅務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劉微均認為這場庭審生動剖析了案件實質,讓人直觀認識到稅務執法過程中證據、程序等細節的重要性,是一次鮮活的沉浸式教學。
對于此次庭審角色的扮演者而言,一致感受是“快速成長了”。
此次模擬法庭原告代理人、遼寧省律師協會財稅委副主任劉影說,她作為一名長期擔任稅務局法律顧問的律師,通常是代表稅務局出庭應訴,這次扮演原告,更深理解了納稅人的關注點,有助于今后更好開展法律服務。這次活動也讓她看到稅務機關在推動法治建設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扮演原告的公職律師周星琳說她在這次活動中一路學習演練下來,收獲非常大,不僅大大加深了對稅收業務知識的理解和行政審判法庭流程的了解,而且對執法中法理情的把握也有了更深認識。
扮演被告稅務局代理人的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稅務局公職律師楊絲雨在稅收征管一線工作。她表示,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自己在一個月內輸入了大量知識,進行了大量演練,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注重避免庭審中涉及的各種不規范。
“接下來我們要及時總結和轉化模擬法庭活動的成果,將活動中的典型案例、經驗教訓等整理成冊,作為今后稅收執法的參考依據,并針對問題采取改進措施;同時,宣傳推廣活動中的經驗做法,推動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深入開展?!边|寧省稅務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李妮表示。
(佟海艷、楊忠義對本文亦有貢獻)
這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庭審過程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杜鵑
■專家點評
觀摩這場模擬庭審的整個過程,我感觸良多,總體感受是水準非常高。
首先,我深深體會到稅務系統對稅務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視和尊重。從布置到內容到表達,都規范莊重嚴謹。這個案件專業性非常強,我們審理這類案件通常是邊審邊學,觀摩這場模擬庭審我了解到一些稅務專業知識,比如有關納稅期限的規定。
其次,我認為這場模擬法庭的設計專業,深度還原了行政案件的庭審過程,審判思路縝密完整。比如對職權審查、對法律適用審查、對事實審查、對程序審查,包括對適用處罰幅度審查都考慮到了,非常完整。我們審理行政案件就是主要審查這5個方面。我還從模擬庭審過程中的一些細節體會到設計者的用心。比如補充證據,當被告提出庭后想要補充證據時,原告馬上說“你庭后補充證據,我們不予質證”。這是我們在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的情況,設計者能考慮到這一點,非常難得。
再次,原告方的發言深度還原了一些現實。一是原告本人站在普通老百姓沒有一些專業知識的角度去發表意見,符合實際,還原得非常好。二是原告律師精準抓住有關處罰決定期限問題進行辯論。我們在審查過程中發現,這類期限問題是行政機關容易犯的錯誤,原告精準把握到了這一點。三是原告對公告照片證據的質疑。我們在行政審判實踐中也遇到過這種情況,即被告機關只展示照片的一部分,體現不出整體情況,原告當即提出異議。所以,這場模擬庭審的還原度非常高,讓我感覺身臨其境,仿佛真的在庭審一個行政案件。
另外,我認為一些精心嵌入的納稅服務內容非常好,比如告知有關辦稅服務小程序,可以在應訴過程中采用。因為很多時候當事人實際不是揪住爭議不放,更在意如何實質性解決問題。
總體而言,這場模擬庭審是我心目中理想的行政審判庭審過程,控辯雙方充分體現了行政案件審理采用的“質辯合一”方式,有利于法官厘清案件的事實和爭議實質。最后建議以后稅務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時發表意見。
一次精彩全面的實戰演練
沈陽市律師協會財稅委員會主任 王悅
■專家點評
這場模擬法庭審理絲絲入扣,精彩紛呈,對參與者是一次從理論到應用、從行政到司法的深度實戰鍛煉。
庭審中,控辯雙方按照法庭規范程序,圍繞稽查局所作處罰決定和稅務局所作復議決定是否應予撤銷的爭議展開舉證、質證、辯論。其間,控辯雙方深入分析,嚴密推理,精準把握爭議焦點激烈交鋒;審判人員對案件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敏銳地提出問題,并總結歸納出爭議焦點,推動審判順利進行。
整個庭審過程中,各角色都專注沉穩,表達流暢,思路清晰,在辯論激烈處有的還流露出自然的激動情緒,給人身臨其境之感。被告稽查局代理律師尤其令人印象深刻,其邏輯嚴謹,表達清晰,全面精確闡述了案件事實和處罰依據的法律條文,并對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抽絲剝繭、絲絲入扣的分析。扮演原告的公職律師在庭上的表現也是一大亮點,這位律師結合實際換位思考,充分表達當事人的想法和情感,說明其對這次庭審作了充分準備。
觀摩這次模擬庭審,我個人也很受啟發。作為法律從業者,我們在法律實務工作過程中也遇到過諸多類似案件、類似情況。以后,在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法律服務的同時,應加強稅法宣傳輔導,積極引導和幫助當事人增強法律意識、依法合規處理涉稅業務,發揮所長,用法律更好地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