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繼光
深化依法治稅,應在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的前提下,合法合理地確定納稅人權利義務和責任。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各類經營主體對稅務機關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精確執法的要求越來越高,迫切需要在更高水平上推進依法治稅。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通過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不斷提升稅務執法剛性和精確性,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了寬嚴相濟、法理相融。
深化依法治稅需要稅務機關進一步嚴格執法。法律本身是公平正義的體現,只有嚴格執法,稅法規定的各項制度才能實現其預期目標,納稅人之間才能真正實現公平。有觀點誤以為,從嚴執法可能增加企業稅收負擔,事實上恰恰相反,對稅收違法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才是不公。這不僅不能優化營商環境,還會使守法合規經營企業的發展受損,進而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后果。嚴格執法也不意味著對納稅人違法行為均從重處罰,或者對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均從嚴把握,而是在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的前提下,合法合理地確定納稅人權利義務和責任。在納稅人違法行為符合“首違不罰”或者從輕處罰的要件時,不予處罰或者給予從輕處罰也是嚴格執法的體現。
深化依法治稅對納稅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稅法的專業性比較強,企業在遵守相關制度或者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時,有時會對細節性問題把握不準,需要稅務機關提供相應的納稅服務,主動為納稅人送稅法、送政策,幫助納稅人發現涉稅風險、化解涉稅風險,避免企業因對政策理解錯誤、把握不準而違反稅法,引導企業合規經營。
深化依法治稅有助于企業樹立合規經營意識。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守法合規經營是企業的立身之本。企業充分了解違法違規的風險和責任,牢牢樹立守法合規經營意識,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競爭,確保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稅務機關深化依法治稅與引導企業合規經營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依法治稅目的是促進企業合規經營,稅務機關深化依法治稅需要取得經營主體的支持與配合,而企業合規經營需要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稅務機關只有依法治稅,才能為企業樹立守法合規的導向,通過二者的有機貫通,最終實現在引導合規經營的同時,進一步深化依法治稅。
深化依法治稅有助于進一步規范稅收法律制度。稅務機關在稅務執法過程中,若發現執行的稅收法律制度存在不公平或不合理之處,應當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由有權處理的機關對相關稅收法律制度進行研判,并在必要時及時作出調整和完善。在有權機關未對相關制度予以調整和完善之時,稅務機關仍應嚴格執法。筆者認為,在相關制度仍然有效時,一視同仁地執行該項制度,本身就是公平合理的體現。即使相關制度被有權機關予以修正或者廢止,也不能輕易得出該制度不公平、不合理的結論。因為任何制度均有其適用的時空環境,在當時的時空環境下,該制度是公平合理的,但在目前的時空環境下,有可能有失公平合理,因而需要修正或者廢止。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