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玉華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 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公安局依法對邵某某等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立案偵查。經查,2019年下半年以來,邵某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分別聯系李某、李某某密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商定由邵某某、李某某負責聯系受票下游公司,李某負責通過本人實際控制的兩家公司并聯系其他多家上游公司為邵某某聯系的下游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至2022年1月,在無實際交易、無貨物物流、無正常購銷資金流的情況下,邵某某、李某、李某某為22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近300份,稅額共計250余萬元、價稅合計2500余萬元。此外,邵某某、李某、李某某分別伙同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百余份,稅額總計30萬至60萬不等、價稅合計300余萬至700余萬不等。
2024年10月,山東省臨朐縣人民法院以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邵某某、李某、李某某作出有罪判決。
經驗介紹
該案由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偵辦,案件涉及企業銀行賬戶眾多,資金回流隱蔽、總量難以確定,案偵工作困難重重,同時因缺乏專業的資金數據分析認定,為公訴、審判人員增加了證據審查難度。期間,公安部發布《公安經偵部門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工作指引(試行)》,濰坊公安經偵部門果斷將該案列為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試點案件。資金分析人員嚴格按照工作規范和技術標準,對受托資金數據進行清洗、檢驗、分析,形成標準化《資金數據分析報告》。該報告通過深度分析、追蹤涉案賬戶交易明細,成功地還原了未發生真實貨物交易、資金走賬回流的具體路徑,明確了涉案資金的來源去向和嫌疑人的操作軌跡;同時報告中還列出了資金流入、流出總額及余額變化情況,通過與發票數據交叉比對,直觀呈現資金與發票的對應關系,為司法審判提供重要證據支撐。山東省濰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出具的《資金數據分析報告》被法庭成功采信,成為定罪量刑的重要證據。
專家點評
本案是公安經偵部門資金數據分析報告被法院采納作為定罪量刑證據的典型案例。本案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作案時間跨度4年,涉及3名被告人、20多家公司,價稅金額3000余萬元,如果由辦案人員對資金數據自行分析,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將會很大。公安部發布《公安經偵部門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工作指引(試行)》后,本案由資金分析人員嚴格按照工作規范和技術標準,對資金數據進行清洗、檢驗、分析,形成了能夠清晰反映作案情況的標準化《資金數據分析報告》并被法庭認可。這一做法可以繼續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教授,原文標題《金析為證︱邵某某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濰坊破獲重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山東“金析為證”試點工作首戰告捷
來源:濰坊公安
日前,濰坊市臨朐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辦理的“李某等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順利宣判。該案中出具的《資金數據分析報告》獲法院采信,并成為量刑重要依據。這是山東公安經偵部門“金析為證”試點工作的首例成功實踐,經偵辦案在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2021年12月,臨朐警方在辦理云端案件線索時發現,山東某能源有限公司、東營某化工公司多次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個人賬戶發生交易,而李某某同時與臨朐多家金屬護欄企業存在資金往來,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經初步偵查,臨朐警方迅速立案,對李某某等人展開調查。
數據研判
臨朐縣作為金屬護欄制造大縣,涉案企業銀行賬戶眾多,資金回流隱蔽、總量難以確定等問題給案件偵查帶來重重困難。同時,因為缺乏專業的資金分析材料和結論,也給檢法部門辦案人員增加了證據審查的難度。
2024年2月,公安部發布《公安經偵部門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工作指引(試行)》后,臨朐警方積極與檢法部門溝通,將該案列為資金數據分析成果轉化試點案件。
在與檢法部門達成一致意見后,臨朐經偵大隊聯合濰坊經偵支隊對該案資金流水進行清洗、分析,最終通過《資金數據分析報告》詳盡直觀地闡明資金回流情況。
審訊犯罪嫌疑人
《資金數據分析報告》通過深度挖掘、追蹤涉案賬戶交易明細,成功還原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資金走賬回流的具體路徑,明確涉案資金來源去向與嫌疑人操作軌跡。同時,該報告還列出了資金流入、流出總額及余額變化情況,并與稅務部門提供的發票數據交叉對比,直觀呈現資金與發票的對應關系,為案件起訴提供有力支撐。
基于這份報告,臨朐警方得以快速收集、固定關鍵證據,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推動案件順利移訴至檢察機關。庭審階段,《資金數據分析報告》作為證據被法院采信,用作量刑的重要依據。該案的順利宣判是全省首例“金析為證”的成功實踐。
案件偵辦
經審理查明,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無實物交易的情況下,通過山東某能源公司等20余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59份,價稅合計共計3000余萬元。
濰坊經偵依托山東“金析為證”試點工作,先后10余次與檢察院、法院就資金數據分析報告在訴訟中的證據規格、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并遴選3起有代表性的案件開展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