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煜寧 毛阿蓉
電腦“中毒”歷史經營數據丟失、紙質賬簿檢查未見異常,在現場核查出師不利的情況下,檢查人員并未放棄,繼續仔細查閱著涉案企業各項運營憑證和資料,這時,文件柜中一份購銷合同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嘉興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簡稱第一稽查局)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一起企業隱匿銷售收入偷逃稅款案件。涉案企業L燈具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采取股東及其親屬個人銀行賬戶收取款項的方式,共隱匿銷售收入2200余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針對企業違法行為,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500余萬元、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
舉報信息牽出疑點企業
2023年10月,第一稽查局收到舉報線索稱:當地一家名為L燈具公司的企業,在采購原材料、銷售產品時均使用個人銀行賬戶收付款項,并通過部分銷售款項不入賬的方式,隱匿了大量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存在偷逃稅款違法行為。舉報人還提供了L燈具公司部分原材料收貨單據、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收款賬戶等相關資料。
第一稽查局收到舉報信息后,認為線索指向明確、可信度較高,于是組織檢查人員對L燈具公司涉稅情況開展了案頭分析。
檢查人員查詢征管系統發現,L燈具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均營業收入近1億元,但其年均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卻只有10萬元,稅負率僅為0.1%,遠低于行業同類企業平均稅負水平。此外,從銷售數據看,該企業2022年營業收入比2021年大幅下滑,下降了20%,2022年銷售額因此比上年減少了約2000萬元。從經營數據看,該企業當年并未發生退貨、壞賬等經營問題。2022年當地燈具市場產銷兩旺,但該公司銷售收入卻銳減,似乎并不符合經營常理。
結合舉報信息,檢查人員查詢了L燈具公司的進項發票數據,發現舉報信息中提及的企業原材料供應商從未向該企業開具過發票。這一情況表明,如果該企業采購原材料時使用個人賬戶付款并且未取得發票,在無進項發票的情況下,企業大概率存在不開票對外銷售產品情況,那么該企業極有可能存在舉報信息中所稱的采用個人賬戶收取銷售款,隱匿收入逃避納稅情形。
綜合案頭分析情況,檢查人員認為,L燈具公司具有隱匿銷售收入逃避納稅重大嫌疑。為避免稅款流失,第一稽查局迅速組織人員成立檢查組,對該企業立案檢查。
8份內容異常的銷售合同
按照以往涉稅違法案件核查經驗,如果涉案企業存在“體外循環”、隱匿銷售收入的違法行為,相關企業除“明面”上的賬目和核算資料之外,一般都會采取構建“賬外賬”或另存一份運營數據的方式,用來記錄真實的企業收支情況。
因此,檢查組決定首先對L燈具公司實施現場核查,尋找企業“賬外賬”和其他企業隱匿收入的線索證據。檢查人員兵分兩路:一組人員負責查閱和拷貝企業電子運營數據,另一組人員負責調取紙質賬冊資料。
但在現場核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卻發現,L燈具公司財務部門辦公電腦中,竟然沒有2023年8月之前的任何經營資料和數據。對此,企業法定代表人張某解釋稱,此前企業辦公電腦曾經感染過病毒,在查殺處理病毒的過程中,以往年度的經營數據均不慎丟失,為此他還處罰了相關人員。
企業電子經營數據核查遇阻,檢查組隨即加大企業紙質賬簿資料的核查力度,但從中卻并未發現有價值線索。在此情況下,鍥而不舍的檢查人員仍未放棄,繼續對企業運營憑證等經營資料進行仔細核查。
在此過程中,企業財務室文件柜中的一份購售合同中的付款條款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在這份合同中,該企業與客戶約定,通過一個名為周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收取產品銷售款——這一情況與舉報線索吻合。
檢查人員立即對張某進行詢問,面對銷售合同,張某承認,企業確實存在部分不開票銷售業務。有客戶表示可以不開發票,但要求企業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產品。在與這類客戶交易時,為了結算方便,雙方簽訂合同約定通過張某親屬周某的個人賬戶收取銷售款。張某承認,這些通過親屬周某個人銀行賬戶收取的銷售款確實未入賬,也未申報納稅。張某表示,一定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整改,補繳稅款。
隨后,張某拿出了8份雙方約定通過周某個人賬戶收款的合同,共涉及銷售收入28萬元。張某稱,企業的其他銷售業務均無問題,相關收入均依法進行了納稅申報。
檢查年度企業果真只有這8份合同涉及的28萬元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嗎?雖然突擊檢查有所收獲,但結合現場核查的跡象和舉報線索,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的涉稅疑點仍未消除。
少繳稅款的隱秘安排
檢查組研討案情后決定改變核查主攻方向,從涉案的個人賬戶收款行為入手,追蹤核查,尋找更多涉案企業隱匿收入的線索和證據。
檢查人員依法調取檢查期內周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進行核查,發現有大量單位和個人向其賬戶匯款,數額遠遠超過28萬元。這些匯款絕大部分都備注了“貨款”信息,而這些款項,隨后均轉入張某和其配偶李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檢查人員循跡追蹤,調取并核查了張某和李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發現檢查期內兩人賬戶也均收取過大量備注信息為“貨款”的款項。檢查組對3名涉案人員賬戶中有“貨款”備注信息的匯款進行統計,發現總計金額達2200萬元。經比對同期企業申報信息,發現這些疑似貨款的收入,該企業均未申報。
為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檢查人員依照資金流調查獲得的線索,對向周某、張某等人個人銀行賬戶匯款的、備注信息有“貨款”字樣的賬戶戶主進行了針對性調查。調查證實,這些向張某、李某匯款的賬戶戶主均為L燈具公司的客戶,相關單位和人員在詢問中均表示,這些匯款是他們向L燈具公司支付的購貨款。
隨后,檢查人員約談了周某。起初周某并不配合,面對檢查人員的問題緘默不語。檢查人員隨即向周某作了稅法宣傳,表示納稅人有配合稅務機關調查的義務,如果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情節嚴重者可能會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過檢查人員說服教育,周某最終說出了實情:他的銀行卡實際由李某控制和使用,主要用于收取L燈具公司的銷售款項。
結束相關調查取證后,檢查組約談了L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和其配偶李某。面對檢查人員出示的銀行流水數據、企業客戶調查筆錄、周某言證等一系列證據資料,張某、李某無法自圓其說,最終承認了通過自己和周某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部分銷售貨款,隱匿企業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的違法事實。
張某和李某稱,因年紀越來越大,準備將生意交付給其子李某某打理,但L燈具公司在以往經營過程中存在隱匿收入少繳稅款違法行為,雖然對經營數據進行“定期清理”,但仍擔心涉稅違法行為若被發現,會影響其子后續經營,因此成立了一家B家居公司,并將2022年部分L燈具公司業務移至B家居公司,準備通過逐漸轉移業務、最終結束L燈具公司經營的方式,逃避稅務機關檢查,沒想到其隱匿收入逃避納稅的行為最終仍未逃過核查,這么快就見了光。
經查,2020年至2022年檢查期內,L燈具公司采取個人銀行賬戶收取貨款的方式共隱匿銷售收入2200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針對L燈具公司的違法行為,第一稽查局依法將其行為定性為偷稅,作出追繳稅費款500余萬元,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目前,涉案稅款已全部追繳入庫。
■稅案評析
精準分析疑點 檢查有的放矢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嘉興市稅務局局長 林暉
本案是一起較為典型的企業隱匿銷售收入逃避納稅案件。涉案企業人員利用個人賬戶和親屬賬戶收取產品銷售款,采取收入不入賬、虛假申報的方式隱匿收入逃避納稅。
本案的順利查辦,得益于精準的風險疑點分析。本案中,檢查人員結合舉報信息,對涉案企業經營情況、涉稅數據和發票信息等進行綜合分析,鎖定了企業稅負率、營業額變動率等疑點信息,據此開展稅收核查,最終查實確認了企業逃避納稅違法行為。精準的風險疑點分析工作,使案件查辦未走彎路,提高了查處效能。在此類案件查辦過程中,稅務機關應在廣泛采集行業數據、企業涉稅信息和第三方涉稅數據的基礎上,構建行業風險分析模型,加強企業涉稅數據的疑點分析和識別。如發現企業稅負率、進銷項發票匹配率、營業收入變動率等指標異常,及時采取核查、評估等征管措施,查處涉稅違法行為,防止稅款流失。
本案中,涉案企業電子經營資料“意外”損毀,盡管檢查人員立即改變核查主攻方向,從涉案的個人賬戶收款行為入手,尋找到更多涉案企業隱匿收入的線索和證據,進一步完善了證據鏈,但案件也因此增加了查處難度。企業電子經營資料是企業運營活動的記錄和核算的基礎,也是稅務機關開展稅收監管、核實企業申報信息的重要依據。為此,稅務機關應采取針對性措施,督促企業加強電子經營資料管理,規范企業經營數據管理行為。同時,稅務機關應輔導企業完善經營數據管理制度、建立經營數據備份臺賬,通過完善企業電子經營資料管理鏈條,為強化稅收監管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