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志強 劉欣璐 本報記者 金琳
生產數據“遺失”,賬目核查無果,案件調查工作遇到瓶頸。下一步調查從哪里入手,如何打開調查突破口?檢查人員再次分析了涉案企業的產銷流程,把目光聚焦在企業經營模式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風控部門提供的疑點線索,成功查處一起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逃避納稅違法案件。涉案企業通過虛假申報、個人賬戶收取產品銷售款的方式,共隱匿銷售收入1005.51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天水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將企業行為定性為偷稅,對其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目前,案件已執行完畢,涉案稅款已全部追繳入庫。
指標異常或有隱情
2024年1月,天水市稅務局風險管理部門對全市商品混凝土產銷企業財務指標、稅收數據開展聯動分析時,發現天水M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M建材公司)2021年—2023年經營期間,企業毛利率、主營業務成本率等指標異常。風險管理部門認為,該企業存在虛增成本或隱匿收入違法嫌疑,于是將企業相關信息傳遞至天水市稅務局稽查局。
檢查人員收到線索后,從征管系統中調取涉稅信息和企業經營數據,對該公司的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分析核查。M建材公司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及銷售業務,是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式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實行查賬征收。
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2021年度以前的毛利率均穩定在15%—20%區間內。自2021年開始,企業毛利率下降為5%—6%。檢查人員結合每月經營成本數據,對其2021年—2023年的企業毛利率情況逐月進行進一步細致分析,發現該企業雖然年度整體毛利率為正數,但是2021年—2023年期間,部分月份的毛利率卻為負數。
經驗豐富的檢查人員認為,在沒有突發災害、產出大量殘次品等事項的情況下,對于一家處于穩定經營狀態的企業來說,一般很少會出現毛利率為負數這種情況。從企業的各項經營指標和數據看,該企業并沒有發生產出大量殘次品這樣的特殊經營狀態,那么,就只有一種解釋——該企業相關月份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確認方面存在問題。
經過綜合分析后,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運營信息疑點突出,具有隱匿收入或虛增成本逃避納稅嫌疑。于是,天水市稅務局稽查局決定對其立案檢查。
產能核查發現產量問題
檢查人員首先對企業實施現場核查。在此過程中,他們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李某和財務負責人徐某進行詢問。面對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李某堅稱,M建材公司的生產銷售信息均如實記入賬目資料中,并且企業均依法申報銷售收入、繳納稅款,不存在涉稅問題。
財務負責人徐某則稱,企業出現部分月份毛利率為負數的情況,主要是由于M建材公司日常在生產商品混凝土的過程中,材料管理部門庫存盤點不及時、向財務部門傳遞生產用料數據存在誤差,財務部門因此在核算過程中一些月份有多結轉成本或少結轉生產成本的情況,但是最終企業年度核算的總體成本沒問題。
檢查人員認為,企業人員的解釋并不可信。于是,他們依法調取M建材公司的賬簿資料進行分析,但從中并未發現明顯問題和相關線索。
檢查人員隨后核查了企業混凝土攪拌站等生產設備和設施,當他們準備從攪拌站中控臺調取該企業歷史生產數據、核實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時,卻發現中控系統中的數據殘缺不全。對此,企業人員的解釋是:不久前,企業中控臺軟件系統出現故障,以往留存的大部分生產數據因此遺失了。
現場核查收獲寥寥,檢查工作遇到瓶頸。
檢查組對案情進行了針對性分析研討。在此過程中,檢查人員將目光聚焦在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產品特性上。他們認為,由于商品混凝土具有無法儲存的產品特性,所以生產企業一般均采取以銷定產的經營模式。如果根據企業電耗、原材料投入等數據,結合行業生產能耗指標、原料投入產出指標,核查測算出該企業檢查期內相關月份的產量,并以此為“錨點”,核實企業產量是否虛假,再調查確認企業申報的收入是否有“水分”,即可確認涉案企業是否具有隱匿收入違法行為。
于是,檢查人員采集該企業進項發票中的耗電量數據,剔除企業日常辦公用電量,結合行業每立方米混凝土耗電量指標,對M建材公司檢查期生產電耗數據進行針對性分析,發現檢查期內企業毛利率為負數的月份,每立方米混凝土耗電量明顯高于其他月份,但當月產量卻少于正常月份。
商品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為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和外加劑,配方比例嚴格。商品混凝土經營企業為了控制成本,通常都有固定的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進貨渠道,因此,這些原材料成本相對穩定。
為了驗證判斷,隨后,檢查人員用企業耗電量數據、生產原材料數據,結合行業投入產出指標,對M建材公司疑點月份商品混凝土的產量進行測算。結果顯示,按照原材料投入產出指標測算出的企業產量,遠高于毛利率為負數月份企業申報的銷售產量。經統計,這些低毛利率月份,企業申報的混凝土產量總計比測算產量少3萬多立方米。
企業生產能耗和產品投入產出情況的核查測算結果顯示,M建材公司存在隱匿產量、虛假申報銷售收入重大嫌疑。
銀行賬戶中的異常信息
針對商品混凝土行業產品產出即銷售,并且收入與產量對應關系緊密的特點,檢查組決定對企業資金往來情況實施核查,尋找線索證據。
檢查人員隨后調取檢查期內M建材公司對公賬戶,以及法定代表人李某、財務負責人徐某等人個人銀行賬戶的資金往來流水實施核查。
在對各個賬戶間的逾萬條資金往來數據進行仔細清分、篩查后,他們在李某賬戶的資金往來流水中發現異樣:在檢查期內企業低毛利率月份對應的時間段內,李某賬戶均收到過多筆來自單位、個人賬戶匯入的標注信息為“貨款”的匯款。這些匯款金額經匯總統計,總金額達1005.51萬元。檢查人員比對了同期企業的申報信息,發現這些疑似貨款的收入,該企業均未申報。
檢查人員隨后結合該企業申報的混凝土銷售價格,對1005.51萬元所能購買的商品混凝土數量進行計算,結果顯示,該筆款項正好可購買3萬立方米左右的混凝土。
為了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檢查人員依照資金流調查獲得的線索,對向李某個人銀行賬戶匯款的、備注有“貨款”字樣的賬戶的持有人進行調查。發現這些匯款賬戶為小規模建筑施工企業和一些建筑包工隊包工頭所開設。在調查過程中,相關企業和人員均表示,這些匯款是他們向M建材公司和李某支付的購貨款。
完成調查取證工作后,檢查組約談了M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等人,面對檢查人員出示的環環相扣的各項證據,李某再也無法自圓其說,承認其通過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銷售款項、隱匿收入逃避納稅的違法事實。
經查,2021年—2023年經營期間,M建材公司通過虛假申報、私人賬戶收取貨款的方式,共隱匿商品混凝土銷售收入1005.51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針對企業違法行為,天水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接到稅務機關處理決定后,M建材公司未提出異議。目前,案件已執行完畢,涉案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已全部征繳入庫。
■稅案評析
抓住重點,靶向施策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局長 胡斌
本案是一起商品混凝土生產銷售企業隱匿收入逃避納稅案件。涉案企業通過私人賬戶收取產品銷售款、虛假申報的方式,隱匿銷售收入1000余萬元。
案件查辦過程中,檢查人員在現場核查收獲不大的情況下,針對企業生產特點,結合原材料等生產要素,通過對企業生產電耗、產量進行核查測算,對企業資金流和收入進行針對性核查、對下游購貨用戶實施調查,最終用翔實證據,確認企業存在隱匿收入、偷逃稅款違法行為,使案件得以破獲。
本案的順利查辦,為稅務檢查人員查處類似涉稅違法案件提供了可參考的思路。
一是針對企業運營特點,找準關鍵環節。一些行業和企業由于資源供給、生產工序等方面的特殊性,往往有其獨特的經營模式。檢查人員在對這類企業開展稅收核查時,如果能夠結合行業企業特點,找準關鍵環節,有的放矢實施核查,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快速推進查辦進程的效果。
本案中,在現場核查未能提取企業歷史生產數據的情況下,檢查人員抓住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以銷定產這一關鍵環節,通過企業電耗、原材料投入產出核查和銷售收入調查等一系列針對性核查,查清企業隱匿的收入、確認了真實產量,從而解開了涉案企業低毛利率的謎題。
二是加大外圍調查力度,完善證據鏈條。本案檢查組在調查測算企業真實產量的同時,加大了外圍調查力度,結合企業異常涉稅指標,對企業和關鍵涉案人員的同期資金收支情況進行了徹查,并從銀行流水中發現涉案人員用個人賬戶收取貨款的端倪,隨后一路追蹤,通過調查核實付款方身份,確認交易內容等調查活動,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條,使涉案企業面對證據無話可說,只得承認其瞞報收入、逃避納稅的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