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灝 梁婭 李贊 本報記者 張鯤翼
調閱賬簿時,企業賬目中赫然出現一筆金額逾500萬元的大額“預收賬款”。檢查人員心中疑云頓起:企業為何有這么多預收賬款?這筆掛在往來賬目中的預收款,是企業新近收取的客戶付款,還是另有玄機?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南寧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風險管理部門推送的疑點線索,追蹤核查,破獲一起財務服務公司少列收入逃避納稅案件。涉案企業通過個人賬戶收取業務代理服務費、往來科目掛賬等方式,共隱匿業務收入1700多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針對企業違法行為,南寧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決定。目前,企業已按期補繳全部稅款,案件已執行完畢。
企業指標疑點重重
2024年2月,南寧市稅務局稽查局收到風控部門傳來的企業涉稅疑點線索。風控部門在日常稅收風險分析時發現,一家名為L財務服務公司的涉稅中介企業,申報收入等涉稅信息異常,具有逃避納稅嫌疑。
收到線索后,該局迅速組織檢查人員對L財務服務公司的經營情況和涉稅信息進行核查分析。
檢查人員了解到,L財務服務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采用查賬征收方式按季進行納稅申報,企業主營業務為工商登記代理服務、會計代理記賬服務、稅務咨詢和企業商務秘書服務等。
檢查人員調取企業申報數據和經營信息進行分析,發現該企業申報信息的確有些異常。
企業毛利率畸低。綜合分析該企業申報數據,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毛利率只有1.8%,與當地涉稅中介行業的平均毛利率水平相去甚遠。
此外,該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率也呈現異常狀態。從企業申報信息看,該企業2021年—2023年,年均申報營業收入為200萬元。從檢查人員掌握的當地行業情況看,這一收入水平在當地中介行業中屬于中等以上經營規模。但該企業近幾年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稅款卻僅有數萬元,企業所得稅稅負率只有1%,與行業平均稅負率相比也呈現出較大差距。
綜合企業涉稅數據和經營信息分析結果,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在收入申報和稅款繳納方面疑點突出,具有逃避納稅重大嫌疑,于是立即決定對該企業立案核查。
現場核查露出“馬腳”
為了盡快搞清楚L財務服務公司的真實經營情況,檢查組決定首先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
檢查人員按計劃到達L財務服務公司經營地址時,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李某并未到場。檢查人員向財務負責人王某出示稅務檢查通知書,簡要說明來意后,要求企業人員提供近三年該企業的賬簿和核算資料,以便于稅務機關核實情況。但王某和企業財務人員以財務核算材料是企業重要經營資料,企業規定對外提供這些信息必須得到企業負責人李某授權為由,拒絕提供。
于是,檢查人員電話聯系企業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多次撥打后,李某電話終于接通。李某在電話中表示配合稅務機關調查,并讓王某按檢查人員要求提供相關賬簿資料。
此后不久,李某來到核查現場。
面對檢查人員提出的企業低毛利率問題,李某稱,近幾年當地中介行業涌現出不少新企業,市場競爭激烈,業務不好做,而且人員、運營成本也越來越高,因此企業收益比較少。
檢查人員調取企業賬簿資料仔細分析后,發現一個比較奇怪的情況——該企業賬簿的往來賬目中,“預收賬款”科目的金額非常大,共有余額548萬元。
見此情景,檢查人員心中疑云頓起:涉稅中介服務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存在預收客戶服務款項的情況,但這家企業的預收賬款金額為何這么大?這筆掛在企業往來賬目中的預收賬款,是近期企業收取的客戶預付款,還是企業以前年度收取但未申報的收入?
隨后,檢查人員對企業其他科目的賬簿資料作了核查,但未發現明顯異常。
在核查企業財務人員電腦的過程中,檢查人員從一個不起眼的文件夾里,發現一份名為《業務收入計算表》的文件。這份文件中,詳細記載了近幾年該企業曾經提供過服務的所有客戶資料,以及收取服務費的統計金額。表中統計數據顯示,L財務服務公司2021年—2023年共獲得業務收入2348萬元,這一數額遠高于其向稅務機關申報的600萬元營業收入。
“卯合”數據揭開真相
企業現場核查取得了一些收效。
詳細記載企業業務收入的表格、掛賬的大額預收款等這些證據資料的顯現,讓檢查人員進一步確定——該企業具有隱匿收入逃避納稅重大嫌疑。
為了進一步完善證據鏈條,確認企業真實營運收入,取得企業逃避納稅確鑿證據,檢查人員決定對企業資金流轉情況實施核查。
他們調取企業對公賬戶,以及法定代表人李某、財務負責人王某等人銀行賬戶的資金流水進行核查分析。發現2021年—2023年,該企業對公賬戶共收到客戶支付的業務收入1148萬元。
與此同時,他們發現,同一時期,企業負責人李某的個人銀行賬戶中,也收到大量企業和經營主體轉入的多筆資金款,其中大多數轉賬款項的備注信息中都寫有“服務費”“記賬費”“代辦費”等內容。經統計,這些轉入李某銀行賬戶的資金累計金額達1200萬元。
隨后,檢查人員對企業賬簿資料數據、現場核查取得的企業《業務收入計算表》,以及資金流核查調取的流水數據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對其中的疑點數據信息進行梳理和“對碰”,發現檢查期內企業對公賬戶收到的營業收入1148萬元、李某個人銀行賬戶收入1200萬元,這兩筆收入款項與企業預收賬款科目中掛賬的548萬元相加,總額為2348萬元——這個數據與核查現場發現的《業務收入計算表》中的企業收入總額完全吻合。
調查取證工作結束后,檢查組約談了L財務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財務負責人王某,面對檢查人員出示的一系列調查證據和資料,李某無法自圓其說,最終承認該企業隱匿業務收入、逃避納稅的違法事實。
經核實,2021年—2023年,L財務服務公司通過私人賬戶收取業務收入,以及在賬簿往來賬目中長期掛賬等方式,共隱匿營業收入1748萬元未依法申報納稅。通過人為調節企業營業額,違規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檢查組結合檢查期內調查確認的企業收入數額、賬簿憑證等會計核算資料,對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核算。隨后,南寧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將L財務服務公司違法行為定性為偷稅,依法補征稅款和滯納金,并對企業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