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澤方
2020年即將過去,意味著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也即將開始。今年,為應對新冠疫情,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必將對匯算清繳產生重大影響。本文梳理了今年與疫情相關的稅收政策,提示納稅人重點關注。
一、應對疫情捐贈支出
今年疫情期間,大量企業踴躍捐款捐物,據中國社科院11月13日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2020)》顯示,4061家抗疫捐贈總額超過100萬元的企業共捐贈351.4億元。國家對應對疫情捐贈也給予了特殊政策。
(一)間接捐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第一條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結轉以后三年內扣除。
9號公告允許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全額扣除。沒有比例限制,虧損企業也可以全額扣除,但必須是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的捐贈才能夠稅前扣除。
有的企業在疫情期間直接向援鄂醫療隊捐贈物品,若能夠取得由衛生健康部門開具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也可以全額稅前全額扣除。
(二)直接捐贈
9號公告第二條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此為稅法的重大突破。之前,無論企業還是個人,稅法均規定必須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進行捐贈才能稅前扣除,直接捐贈不能稅前扣除。即使汶川地震那樣的大災,也只是規定了捐贈支出可以全額扣除,直接捐贈也不能扣除。
在此次疫情中,前方物資緊缺,為提高效率,大量捐贈物資未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直接到達前方。因此,首次規定直接捐贈也可以稅前扣除。直接捐贈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稅前扣除:
一是須取得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否則不能稅前扣除。
二是受贈人須為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新聞報道中有不少企業和個人直接捐贈物資給警察、軍隊、社區等,這種情況不能稅前扣除。另外,該醫院應為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若為非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則不能稅前扣除。若企業向方艙醫院、醫療隔離點捐贈物品,如果該方艙醫院或醫療隔離點被地方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為“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則可以稅前扣除。
三是直接捐贈的僅為物品。9號公告規定,間接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全額扣除。但直接捐贈僅限用于應對新冠疫情的物品,直接捐贈現金不能扣除。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不局限于口罩、防護服等醫療物資,如向醫院捐贈食品、通訊設備、運輸設備等,也允許稅前扣除。
另外,企業應保存好物品購進發票等相關憑證,以證明所捐物品的價值及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享受9號公告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
二、相關設備一次性稅前扣除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以下簡稱“8號公告”)第一條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或者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以及列入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或者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都可以享受該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因此,所有企業購入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都可以一次性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超過500萬元的相關設備,也可以一次性扣除。
在優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規定執行。
所謂新購置,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確定單位價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確定單位價值。
需要注意的是,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屬于新購置,不能一次性扣除。
該相關設備須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新購進,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該相關設備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企業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其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可與會計處理不一致。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無需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歸集和留存備查資料即可。留存備查資料為:
(1)有關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產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竣工決算情況說明等);
(2) 固定資產記賬憑證;
(3)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
三、延長彌補虧損年限
8號公告第四條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第二條規定,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和電影行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其中,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執行。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企業按照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應當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填入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所屬的具體行業三項信息,并對其符合政策規定、主營業務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選的所屬困難行業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