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近期印發《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3年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在每年7月申報期申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該優化措施使企業在政策選擇時點上更自由,可讓企業盡早享受減稅紅利,有效緩解現金流壓力。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對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一定比例在稅前多扣除,從而減少企業的應納稅額。這是科技創新政策體系中一項重要的普惠性政策安排,是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的重要財稅激勵手段。我國自1996年起實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該政策,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過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還擴大了研發費用歸集范圍,將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專家咨詢費以及與研發直接相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等納入加計扣除范圍。另外,還優化了研發費用清繳核算方式,提前享受政策時間,簡化申報程序,努力實現“即報即享”。
在這項政策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研發費用準確歸集存在一定難度、政策享受不夠均衡等。對此,應及時研究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確保政策應享盡享,不斷夯實企業創新的主體地位。
要統一研發費用歸集口徑,適當擴大扣除范圍。這有助于避免政出多門,減少稅企之間對政策理解的差異,使企業研發費用能加計扣除的都實現加計扣除,降低企業稅務負擔。要根據創新發展需要,進一步擴大加計扣除范圍,可將研發人員的教育培訓費用等納入加計扣除范圍。要打破行業限制,只要企業進行了符合高質量發展方向的技術創新活動,其研發費用就應納入享受稅收優惠的范圍。要靈活處理異議研發項目,前置科研認定流程。
要建立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構建部門定期會商制度,在政策宣傳、人員培訓、項目審定、執行過程監督、實施效果評估等方面開展多層次合作。尤其要加快構建跨部門信息共享平臺,實現部門間相關數據互通,對企業科技研發投入情況做到細致量化、有據可依、有證可查。建立科技與稅務部門對研發項目的聯合審批機制,切實解決企業研發項目認定標準不統一、研發費用減免執行難等問題。
要健全政策服務支撐體系,優化政策執行環境。加強政策宣導,通過上門走訪、在線訪談等多種形式,向企業法人、財務人員解讀相關政策、指導申報工作。不斷優化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流程,完善網上申報系統,進一步提高企業研發投入項目的申報評審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