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校長、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 馬海濤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在部署新一輪稅制改革時,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這一改革目標,強化了稅收制度的全局性職能和戰略性站位,更加強調稅收對高質量發展、收入分配調節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支撐作用。
致力于構建既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又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協調的現代稅收制度,應聚焦四項重點任務:一是健全稅收制度,適應新業態發展。特別是應對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改革的重點是重塑數字經濟背景下的稅收規則,加快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制定符合新業態特征的稅收政策,以確保稅收公平性和財政收入穩定性。二是健全直接稅體系,優化直接稅制度。通過擴大個人所得稅綜合征收范圍,優化稅率結構,強化對高收入群體的稅收監管,確保稅收公平性和稅收調節有效性。三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對尚未立法的稅種,應進一步加快稅收法治化進程。在稅收實踐中,濫用稅收優惠、稅收激勵不足等問題依然存在。稅制改革需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機制,優化稅收激勵政策,提高稅收優惠的精準性和系統性。四是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構建智慧稅收體系。任何稅制改革舉措的落地都離不開稅收征管的保障。自2021年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實施以來,以數治稅理念形成廣泛共識,稅收征管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面臨數字經濟領域的稅收流失、國際稅收領域的稅基侵蝕等諸多挑戰,有必要加快推動稅收征管與數字技術融合,加速推進智慧稅務建設步伐、加快建立國際稅收信息共享機制等。
構建現代稅收制度應從以下方面入手:優化稅制結構,包括健全直接稅體系和完善間接稅體系等;增加地方自主財力,包括培育地方主體稅源和優化央地收入劃分等;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包括推動稅收征管規范化、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等;構建適應新業態的稅制,包括數字經濟稅收治理問題和深化綠色稅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