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有要求,現將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名單予以公告。具體名單如下:
一、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
1.西安市蓮湖區紅十字會
2.韓城市紅十字會
3.潼關縣紅十字會
4.岐山縣紅十字會
二、2025—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
1.陜西省紅十字會
2.西安市紅十字會
3.西安市鄠邑區紅十字會
4.西安市新城區紅十字會
5.西安市碑林區紅十字會
6.咸陽市紅十字會
7.三原縣紅十字會
8.永壽縣紅十字會
9.興平市紅十字會
10.渭南市紅十字會
11.富平縣紅十字會
12.漢中市紅十字會
13.寧強縣紅十字會
14.榆林市紅十字會
15.安康市紅十字會
16.漢濱區紅十字會
17.寶雞市金臺區紅十字會
18.扶風縣紅十字會
19.麟游縣紅十字會
20.鳳縣紅十字會
21.寶雞市渭濱區紅十字會
22.柞水縣紅十字會
23.鎮安縣紅十字會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