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各區稅務局,第三、第四稅務分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有關要求,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聯合確認,紅橋區紅十字會等3家群眾團體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三年內有效。
附件: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名單(第二批)
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名單(第二批)
1.紅橋區紅十字會
2.武清區紅十字會
3.西青區紅十字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