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煜 李一園
自2025年5月1日起,《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施行。《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完善涉稅專業服務制度體系,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那么,《管理辦法》有哪些突出亮點?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注意哪些關鍵事項?今后如何才能更穩走好合規發展之路?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鄭江平、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納稅服務處副處長徐朝威、安徽中銳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銳三位專家。
涉稅專業服務合規監管時代到來
記者:近期,《管理辦法》以部門規章形式公布,進一步完善了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制度體系。您如何看待《管理辦法》的發布?
鄭江平:《管理辦法》的出臺,是國家稅務總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作為部門規章,在涉稅專業服務制度規定中層級更高,對進一步規范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引導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合規誠信執業、提升服務質量,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管理辦法》的發布,再次明確地強調:合規執業,是涉稅專業服務必須堅守的底線。
當前,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迅速發展,從業人員已超過72萬人,從業機構已達19萬家,除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外,已拓展到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會計咨詢公司等各類涉稅服務機構,服務內容已從傳統的代理代辦納稅事宜,發展為提供咨詢顧問、鑒證審核、稅務合規等高附加值、綜合性、創新性稅務專業服務,服務領域涉及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如服務專精特新企業、國有企業改革,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服務政府機關、社會團體涉稅事項等。然而,在實踐中,涉稅專業服務行業也存在執業不規范、執業質量不高、違規失信執業等問題,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干擾了稅收秩序。因此,《管理辦法》的頒布,契合了行業規范發展、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對于促進和保障涉稅專業服務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服務經濟社會有著重要意義。
徐朝威:正如鄭會長所言,《管理辦法》以部門規章形式明確了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執業邊界、行為準則和法律責任,標志著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從“政策引導”向“法治規范”轉變。一方面,《管理辦法》與信息采集、信用評價、職業道德守則等既有文件形成閉環,實現從機構準入到執業過程的全鏈條監管,構建起覆蓋執業全流程的制度框架體系。另一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了稅務部門、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的責任邊界,例如嚴禁稅務干部干預機構經營,強化保密義務,為規范政企、稅企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基層稅務部門強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的服務監管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保障。
對于稅務部門而言,《管理辦法》明確了檢查主體、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程序、時限要求和結果處置等內容,規范了稅務部門的執業檢查流程。同時,建立了稅務部門與行業協會的數據共享機制,要求服務機構定期報送業務開展情況,為稅務部門精準識別高風險納稅人提供數據支撐。
李銳:從稅務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角度看,《管理辦法》的發布和實施,意味著涉稅專業服務合規監管時代已經到來。《管理辦法》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通過制度化、透明化的監管要求,遏制行業亂象,進一步引導和提升涉稅服務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比如,《管理辦法》要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必須與委托人簽訂協議、公示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同時,《管理辦法》還引導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強化合規管理理念,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創新監管形式更加貼合行業現實
記者:《管理辦法》在《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上進行了迭代升級,與前期出臺的涉稅專業服務信息采集、信用評價管理等相關稅務規范性文件相銜接,您認為《管理辦法》的變化點主要聚焦在哪些方面?
鄭江平:較之以前的相關制度,《管理辦法》聚焦“信用+風險”、管理與服務、合規促發展三條核心主線,內容更豐富、體系更完整。在引導規范執業、實施精準監管、強化信用建設、優化服務措施、細化法律責任等方面有突破、有亮點,更加符合涉稅專業服務行業現實和長遠發展的需要。
比如,《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從業主體和業務范圍,優化了“納稅申報代辦”“其他稅務事項代辦”“稅務合規計劃”等業務名稱及內涵,將八項業務劃分為一般和特定涉稅專業服務等,有利于引導從業機構及人員提升專業能力、合規提供各項服務。又如,《管理辦法》以涉稅專業服務實名制為基礎,實行“信用+風險”的管理服務機制,推行展示執業信息和信用等級的“信用碼”制度,并配套實施激勵懲戒制度,這對于從業機構及人員合規誠信執業將產生重要的推動和保障作用。
徐朝威:我認為,《管理辦法》更貼合數字經濟時代監管需求。相較《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偏重“靜態管理”,《管理辦法》實施信用評價分級,要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服務人員通過實名認證獲取信用碼,通過動態信用積分和TSC五級信用評價體系,實現機構及人員的實時信用可視化,強化正向激勵與失信懲戒。例如,高信用機構可享受“綠色通道”等激勵,失信主體則會被公示并限制業務范圍。同時,稅務部門依托信息化平臺,可以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服務人員執業合規性進行智能分析、風險預警,并通過約談、限期整改等手段分層處置問題,強化對風險的分級處置與智能監控,從而有效提升監管的精準度。
李銳:的確,《管理辦法》創新了管理服務措施,最大的亮點是明確了涉稅專業服務“實名制+信用碼+信用積分管理”的服務機制。稅務部門運用信息技術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涉稅服務人員賦予信用碼,采用二維碼形式形成對機構及人員的數字標識,推行“亮碼”執業,保證業務留痕,確保責任可追溯。同時,《管理辦法》實施動態信用評價,并與稅務部門便利化措施相銜接。比如,高信用等級機構可享受便利措施,低信用等級機構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這些規定,有助于推動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從“被動接受監督管理”向“主動展示專業價值”轉變。
多方協同,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記者:近年來,稅務部門持續加大對涉稅違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結合新出臺的《管理辦法》相關內容,您覺得應當如何促進涉稅專業服務的合規性?
鄭江平:在稅務部門曝光的案例中,不乏涉稅中介機構違法案件,有的通過虛構資質、偽造材料等手段幫助企業騙取稅收優惠,有的充當“掮客”與稅務干部內外勾結等,侵害了國家稅收利益。對于不法中介的涉稅違法行為,稅務部門通過持續加大曝光力度,釋放出“零容忍”的強烈信號。對于稅務師行業中的極個別極少數“害群之馬”,中稅協給予了嚴厲懲戒。
《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稅務師行業在涉稅專業服務領域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這對稅務師行業帶頭誠信合規執業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加強稅務師行業自身建設尤為重要。中稅協及各地方稅協將持續組織開展最新政策解讀、合規培訓等,提升稅務師專業素質能力,定期開展警示教育,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強化教育和震懾作用,督促引導稅務師行業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制度及執業準則各項規定,指導完善事務所內控制度,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大全行業合規文化建設力度。
李銳:如鄭會長所說,稅務師事務所要持續強化執業合規體系建設。近期,國家稅務總局曝光的6起典型違法案例,以警示教育的形式讓涉稅中介知敬畏、守底線。在“以數治稅”背景下,稅務師事務所的合規風控管理必須主動升級。近年來,我們所嚴把選人用人關,按照準則規范標準配備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的專業人員;規范內部財務、法務制度,完善業財稅法管理和執業體系;通過將風險控制深度嵌入業務流程,培育全員合規文化,在保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有效防控風險。在實施上述措施后,我所客戶續約率保持在90%,充分證明合規管理與業務發展的相互促進、相輔相成。
徐朝威:從監管的角度看,我局試點推行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一戶式”體檢報告制度,與《管理辦法》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涉稅專業服務數據集成、智能分析等功能的要求相契合。我局圍繞委托方納稅人的高頻業務,以已申報數據為切入口,篩選出具有代表性和針對性的風險指標疑點數據,進一步歸集稅收征管數據,形成了以納稅信用指標、服務效能指標為核心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質量體檢報告和涉稅服務人員質量體檢報告。這些措施的實施,有效提升了我市委托方納稅人整體申報質量。實踐證明,利用信息技術整合涉稅基礎數據,搭建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模塊,能夠實現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涉稅專業服務人員的實名管理、實時監控,通過風險預警等方式促進涉稅專業服務的合規性。
建立“合規創造價值”的戰略思維
記者:從稅務合規的角度看,您認為《管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還需要關注哪些事項?
鄭江平:建立健全三方溝通機制,是《管理辦法》的重要制度安排,這對于發揮各方作用,及時解決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協調征納關系等具有積極作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在遇到業務難題時,可以積極與行業協會、稅務部門溝通,有效防范涉稅風險。對此,中稅協、地方稅協將主動作為,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協同稅務部門完善落實三方溝通機制的具體措施辦法,擴展溝通渠道,健全快速響應機制,及時收集并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納稅人繳費人“急難愁盼”的涉稅問題,促進稅收協同共治。
徐朝威:《管理辦法》加強了對執業真實性的核查,嚴禁虛構業務、虛假申報,尤其是濫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惡意籌劃行為。稅務部門將重點監測“稅收洼地”關聯交易、虛開發票等高風險領域,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確保自身執業合規。同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提供涉稅鑒證等特定專業服務業務,需要具備專業資質,建議相關機構對照《管理辦法》中的“專屬業務清單”,明確業務資質門檻,嚴格審核自身及人員的資格條件,避免超范圍經營。在此,提醒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將《管理辦法》的合規要求內化為管理制度。只有將合規作為生存底線,才能在行業規范化進程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李銳:我認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需要轉變對合規管理的傳統認識,建立“合規創造價值”的戰略思維。《管理辦法》明確信用積分與執業資格掛鉤,比如,代理高風險業務可能導致信用等級下降,進而影響業務承接能力。所以,合規管理才是企業守法經營、長久發展的立身之本。稅務師事務所作為涉稅專業服務行業的主力軍,應當認真貫徹落實《管理辦法》各項規定,將合規發展融入事務所戰略決策,以職業道德和誠信文化建設、質量控制制度、執業規范流程,構建“三位一體”的合規防控體系,從而在合規監管的背景下實現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