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孫麗娜 實習記者 程煜
作為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工作的最后一個環節,2024年度自然人出售者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已于2025年3月31日順利結束。“反向開票”首次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期間,自然人出售者、資源回收企業遇到哪些常見問題?具體應該如何處理?本報記者結合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有關問答,對相關問題進行采訪、整理,供讀者參考。

問:自然人出售者出售報廢產品給外地企業,有的還涉及跨省,需要到各個企業所在的稅務局現場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嗎?
答:其實大家不用擔心,為方便自然人出售者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稅務部門提供了線上和線下兩個渠道。自然人出售者如果選擇線上渠道辦理,可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etax.chinatax.gov.cn),進入“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其他生產經營所得(B表)”,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辦理,實現足不出戶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如果選擇線下渠道辦理,可以攜帶身份證件就近到經常居住地辦稅服務廳,會有稅務干部輔導辦理申報。
例如,家住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十字路街道的趙先生,2024年向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的一家企業銷售報廢產品。2025年,趙先生向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后,選擇到家旁邊的莒南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并成功退稅491.71元。
問:自然人出售者給多家資源回收企業供貨并“反向開票”,因數量太多記不住全年收入和預繳稅款金額,也不熟悉稅款計算方法,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答:針對這種情況,稅務部門提供了信息預填服務。納稅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入申報界面后,系統即生成匯算清繳預填表,自然人的基礎信息、“反向開票”收入總額、已預繳稅額等信息均已預填到申報表中,并實現了自動計算稅款。納稅人僅需核對預填數據、補充完善部分事項,即可確認自己的退稅或補稅金額,完成申報。確認—修改—提交三步操作,極大優化了納稅人的辦稅體驗,有效減少了填報時間和錯誤率。
例如,從事廢舊塑料回收銷售的扈先生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申報界面時,系統能自動帶出其收入總額、已預繳的稅款等信息,并自動計算出稅款;他只需要檢查各項數據,點擊提交即可完成申報并退稅。今年3月辦理完“反向開票”個稅經營所得匯算的李先生回憶,他如果手工歸集錄入數據需要40分鐘,今年確認預填數據只用了不到5分鐘。
問:自然人出售者收購報廢產品時,沒有完整收集留存相關成本費用等納稅資料,無法準確計算的成本費用,如何開展扣除?
答:考慮到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實際情況,稅務部門及時明確,對于“反向開票”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自然人出售者,如果沒有留存完整、準確的成本費用資料,在網上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申報時,可以選擇“我無法準確核算‘反向開票’的成本費用”選項,稅務部門將按照5%的應稅所得率核定征收稅款,這樣當年度就不用再提供成本費用這些資料。
例如,2024年,從事廢舊物資收購和銷售業務的史女士收到了多家企業反向開具的102.15萬元發票,剛開始還擔心從其他廢舊物資收購個人手里收的廢品沒有成本發票,可能需要補稅,經過稅務部門宣傳得知,可以按照5%的應稅所得率進行繳稅,不僅無須補稅,還能辦理退稅。史女士表示,有了第一年的經驗,今年一定留存好成本資料,為明年的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做好準備。
問:資源回收企業在開票時為自然人出售者代辦了個人所得稅申報,第二年還要替他們代辦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嗎?
答:按照“反向開票”政策規定,資源回收企業在為自然人出售者“反向開票”時,應為他們代辦稅費申報并向稅務部門繳納稅款。但是,在第二年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時(1月1日—3月31日),應由出售者個人自行辦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
例如,德州某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廢紙回收業務,2024年共為304名自然人出售者“反向開票”1621份。聽到一直有業務往來的孫先生說收到了稅務部門發送的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提示短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先生開始擔心起來,之前為出售者代辦了稅費申報,現在還得幫他們辦個稅經營所得匯算嗎?300多人的工作量可不小??!于是他趕緊向當地稅務部門詢問。經過稅務部門的政策解釋,張先生明白了個稅經營所得匯算是自然人出售者的義務,應該由自然人出售者自行辦理,他心中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