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闞歆旸
【新聞回放】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電子”“信息”等字眼反復出現,并確立電子憑證、電子資料法律效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稅收征管法的修訂,順應了數字化時代發展要求,鞏固了近年來稅收征管改革成果,有利于促進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在數字經濟浪潮席卷全球的背景下,財稅管理數字化轉型已成為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命題。那么,對于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中小微企業)而言,其財稅管理數字化轉型將何去何從?
大型企業憑借雄厚的資金和技術實力,財稅管理已從信息化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以中國寶武為例,集團加快財稅管理數字化建設,持續完善自身數據平臺建設,其財務中心在信息搜集、財務審核、流程優化和稅務管理等多個領域應用大模型技術,且已取得良好成果。河南稅捷軟件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松發現,目前,中小微企業的財稅信息化系統建設還比較薄弱,很多中小微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中,存在“不敢轉、不會轉”的問題。
甘肅永誠稅務師事務所近3年服務了300余家中小微企業,該所項目總監王明玉發現,中小微企業選擇財稅信息化工具時,首要考慮成本控制與合規避險,目前不同類型中小微企業的財稅管理信息化水平差異較大,20%的科技型、電商類中小微企業已建立業財稅一體化系統,實現業務數據與財務核算的自動流轉。然而,近半數傳統制造業、服務業中小微企業仍依賴手工臺賬與Excel表格,存在月末集中補錄數據的現象。部分中小微企業仍將財稅管理等同于“開發票+報稅”,缺乏數字化認知。
“‘不敢轉、不會轉’的中小微企業,可能主要面臨3方面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經濟分析處一級主任科員楊沖介紹,部分中小微企業的管理者沒有財稅專業背景,對稅法的了解不夠全面和具體,導致缺乏規范的納稅觀念,不理解稅務合規在企業誠信經營和長遠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稅務風險管理意識相對薄弱。實踐中,中小微企業的硬件設施、軟件系統與大企業相比相對落后,難以完全滿足當前數字化稅務管理的需求。同時,一些中小微企業不重視也不愿意支出專門費用聘請財稅管理復合型人才,財稅管理信息化水平長期處于較低水平,更遑論智能化水平了。
今年,稅務部門將深入實施數字化轉型條件下的稅費征管“強基工程”,爭取用3年左右時間,推動稅費征管基礎全面夯實,并以此為抓手促進效能稅務建設邁向更高水平。同時,從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內容看,也對納稅人稅務管理的數字化有所考慮。“今后,中小微企業可以通過加強財稅管理信息化,有效管控稅務風險,降低經營成本。”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稅務咨詢專家聶迪說。
結合中小微企業“規模小、資源少”的特點,聶迪建議中小微企業依據自身情況分階段推進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逐步提升財稅管理能力。具體來說,在初步建設階段,中小微企業可以引入SaaS發票管理平臺,實現發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完成線上發票申請與開具、進項發票自動采集查驗、多維發票分析等基礎功能建設,提高效率并確保合規;在進階建設階段,中小微企業可以引入標準化輕量級ERP(企業資源計劃)系統,對核心業務進行線上管理,通過系統集成實現業財稅一體化;在發展成熟階段,中小微企業可以引入BI(商業智能)分析工具,對業財稅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為企業決策提供支持。
在強化內部風險防控機制方面,有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可以優化企業內部管理規范和流程,通過“政策依據+制度規范+系統建設”三管齊下的方式實現財稅合規。其中,在業務管控流程層面,可以設置稅務合規校驗節點,達到前置風險防控目標,如對采購合同稅務條款進行審核,對報銷發票異常進行監控等;在數字化稅務系統建設層面,可以在稅務信息化系統中內嵌風險預警指標,如申報比對校驗、稅負率波動監控、成本激增預警等,實時監控運行狀況,生成風險報告并及時處理優化。
在提升財稅管理能力方面,中小微企業應從管理層加強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轉變稅務管理觀念;組建專業團隊共同研究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內部稅務管理部門與其他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與合作;增強全體員工的稅務風險意識,避免因缺乏稅務合規意識引發涉稅風險。針對人才短缺問題,中小微企業可以加強與高校、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合作,開展定制化培訓課程,培養適合企業需求的復合型人才,提升企業財稅管理能力。“目前,部分省市設置數字化轉型專項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的軟硬件投入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相關企業可以持續關注、積極申請。”楊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