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澤方
提到包拯,大家第一印象就是鐵面無私、斷案如神,但鮮為人知的是,包拯在賦稅工作上也有很大建樹。
《宋史·包拯傳》載:“(包拯)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jiān)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yǎng)。”包拯剛出仕時,就是擔任主管稅務的官職。后來他幾經升遷,做到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三司是北宋最高財政機關,三司使為最高財政長官,又稱為計相,其地位僅次于宰相,掌管著全國的鹽鐵、賦稅和財政開支。
包拯的賦稅思想可以概括為:“稅政之要,當以寬民為本,恤民養(yǎng)稅。”(《包拯集編年校補》卷2)“恤民養(yǎng)稅”與今天“放水養(yǎng)魚”的稅源培育觀念不謀而合。
受電視劇的影響,大家對北宋仁宗朝的印象可能是太平盛世,但橫征暴斂在宋仁宗時期普遍存在。
北宋賦稅制度中,有一種“折變”制度。所謂折變,就是官府根據(jù)需要,將應繳納的谷帛,折換成其他物品。《宋史·食貨志上二》載:“其入有常物,而一時所輸則變而取之,使其直輕重相當,謂之折變。”但實際上,折變成為官府斂財?shù)氖侄危3J怯脴O不合理的比價,強令百姓按高于市價數(shù)倍的價格繳納現(xiàn)錢,或故意折成當?shù)厝狈Φ奈锲罚瑥娏畎傩崭邇r購買來繳稅,竟能讓老百姓多繳應納稅賦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財物。
慶歷三年(1043年),江淮、湖南等地遭災。朝廷下令將當年額定征收的100萬石小麥、15萬石大豆折變,小麥每斗折錢94文,大豆每斗折錢88文。問題在于,老百姓要將小麥賣錢繳稅,導致市場上小麥數(shù)量暴增,價格大跌,每斗只能賣到二三十文,無形中將稅負提高了好幾倍。包拯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下令老百姓愿意折變的,按照市價折變,不愿意折變的,繼續(xù)繳納實物即可。
但地方官員不理會這一命令,不準百姓繳納實物,只按照原來的命令折變。為此,包拯四次上書懇請宋仁宗免除江淮等地折變,痛陳民生之艱、賦稅之重,譴責“發(fā)運司但務歲計充盈,不慮民力困竭”。他警告稱,若不管百姓死活,必將使百姓逃亡,甚至激起民變,不但社會動蕩,也會使國家財政來源斷絕。
慶歷四年(1044年),陳州(今河南淮陽)受災,農作物歉收,陳州知州任師中報請朝廷批準,將原先夏稅征收的大小麥等農產品改為折價征收現(xiàn)錢。大小麥每斗折錢100文,腳錢20文,諸般頭子倉耗,又納20文,合計每斗麥納錢140文。但包拯調查發(fā)現(xiàn),以前老百姓的夏稅是繳納1斗小麥,小麥的市場價是每斗50文,如今每斗麥納錢140文,相當于在災荒之年,反倒讓百姓多繳納近2倍的稅款。于是包拯向朝廷上《請免陳州添折見錢疏》,請求讓陳州百姓按照市場價折變納稅。
包拯的美名之所以從古傳頌至今,不只是因為他清正廉潔,他在稅賦工作中展現(xiàn)的民本思想,更閃爍著穿越千年的光芒。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