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澤方
大概是2014年,《中國稅務報》征集本報宣傳語,作為稅務報的忠實讀者,想到10年來這份報紙對我的幫助,想到自己一次次從報紙上獲得的有益借鑒,于是,我的頭腦里靈光一閃:一報知稅!沒想到,這簡單的四個字竟然被稅務報選中,作為宣傳語沿用至今。在這簡單的四個字背后,是我和《中國稅務報》深深的緣分。
2004年我走上稅收工作崗位,到今年已整整20年。作為一名稅務工作者,稅務報是我每期必讀的“案頭書”。20年來,我切身感受到這份報紙對稅務工作有著莫大的幫助。
良師益友,是及時雨也是百寶箱
最初,在我看來,稅務報太專業,每次看到只是隨便翻翻。直到2009年底,情況發生了變化。
當時,財政部下發《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規定了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范圍,網上隨之出現不少關于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發生變化的解讀。
那時我從事稅政工作不久,業務不夠扎實,受到網上各種說法的影響,對職工福利費的范圍產生疑問,難道稅收政策有了新變化?不久,稅務報刊發整版文章講解職工福利費政策。文章強調,財政部下發的規范會計處理的文件,并沒有改變現行稅收政策,稅法上的職工福利費范圍仍然按照原稅收政策執行。這篇文章就像及時雨,我仔細閱讀后恍然大悟,意識到是自己對稅收政策把握不到位,于是我把這篇文章留下來便于反復學習。在那之后的一次匯算培訓大會上,我以這個案例向幾千名納稅人介紹了財政部下發的通知與稅收政策的區別,及時解除了納稅人的疑惑。
稅務報不僅是及時雨,還是百寶箱。過去這些年,每當一些重要的財稅文件下發后,稅務報都會邀請文件制定者或專家講解文件,而且經常做連載式解讀,對基層稅務人員更好理解文件有很大幫助。我不是學法律專業的,自從讀了稅務報刊登的諸多“以案說法”文章,我開始對涉稅判例感興趣,發現通過這些涉稅判例來解決稅收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是個有效途徑。2019年,在一次法規部門組織的案件分析會上,我發現這個案件與我在稅務報上看過的一個涉稅判例有異曲同工之處,便引用該判例進行分析,有依據、有實例,而且很生動,為大家更深入理解稅收政策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幫助。
此外,稅務報還刊發很多理論性很強的文章,對于開闊我的眼界,提升我看問題的高度,加深我思考問題的深度非常有幫助。尤其對一些問題提出的處理建議,非常實用。
交流互鑒,分享學報用報經驗感受
2008年,時值“兩稅”(內資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新企業所得稅法開始實施。有一次,我在媒體上看到有關專家談企業取得財政補助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感覺不對,便查找稅法、實施條例及相關釋義,并對比了會計準則,寫了一篇文章,談政府補助的稅務處理問題,投給了稅務報。原本我以為這樣的文章可能不會得到關注,但不久文章見報了!盡管篇幅有所壓縮,但這是我第一次在稅務報上發表專業文章,讓我備受鼓舞。也因如此,我研究學習稅收政策的熱情就此點燃。截至目前,我已經在稅務報上發表文章200余篇。
現在,我從事稅收風險管理工作,經常關注稅務報上刊登的相關案例。這些案例啟發我,讓我注意到那些原來可能忽視的風險點,加以防范,每次都取得很好成效。
2017年,稅務報刊登一則稽查案例,報道北京某外資企業違規擴大外國員工補貼費用免稅范圍,將一些補貼列入免稅范圍,少繳個人所得稅。經北京市地稅局查實,最終企業補繳個人所得稅并接受了處罰。我讀到這篇報道時,敏銳地意識到該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可能也存在稅收風險。當時,該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由北京市國稅局征管,某些相關費用是否已在稅前扣除,需要進一步核查。于是,我進一步詳細了解情況,獲取相關資料和信息并將該報道及相關疑點推送至該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查,該企業將為外籍員工報銷的子女教育費、國際學校學費、語言類培訓和健身費等計入職工福利費,而這些費用不能稅前扣除。最終,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27.25萬元,并繳納了滯納金。結合這個案例,我寫了文章《讀報“讀”出數十萬稅款》,發表在稅務報上。
這些年,我與稅務報的聯系越來越密切,我的稿件也更多出現在報紙版面上。時常有人跟我說,在上網查詢某個問題時搜到了我在稅務報上發表的文章,解決了他們的問題。我的文章能幫助到別人,這讓我欣慰之余也充滿了成就感。
我想,正是因為有著這樣的切身感受,才讓我想到“一報知稅”的宣傳語。稅務報于廣大讀者來說,就是一個汲取知識、學習政策和分享收獲的平臺,它激勵我不斷學習、思考,也由此將我和稅務報聯系得越來越緊密,感情越來越深。
20年來,我一直看報、學報、用報。這份報紙從紙質報到電子報,從PC端到移動端,變的是報紙的形式,不變的是為納稅人繳費人服務的情懷。它不僅是稅務人的良師益友,還搭建起征納雙方之間的橋梁,我衷心希望稅務報越辦越好,為稅務系統建設更美好的精神家園。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