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爽 張婉晴 宋文靜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平臺銷售偷稅案件。經查,2020年—2023年,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在互聯網平臺注冊的網絡店鋪,通過賬外經營、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67.52萬元。針對其偷稅行為,2024年11月,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17.7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店鋪經營火爆 零申報帶來重重疑點
前期,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接到舉報,反映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的個體經營者唐萱在某互聯網平臺經營的“胖多大碼女裝”店鋪,涉嫌隱匿經營收入偷逃稅款。
檢查人員隨即查詢稅務信息系統發現,唐萱經營該店鋪,從2020年至2023年,每季度申報的銷售額均未超過30萬元,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限額內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唐萱本人個人所得稅申報收入極低,從未繳納過個人所得稅。
舉報是否屬實呢?檢查人員迅速開展核查發現,唐萱注冊的網名為“胖多大碼女裝”的店鋪首頁顯示全網累計粉絲量超100萬,店鋪日均直播帶貨量較大,多款商品銷量較好。通過店鋪顯示商品的銷量與價格進行推算,其應稅銷售額遠遠大于申報數據,大體測算差額在數千萬元,初步判斷該店存在隱匿未開票收入、偷逃稅款的嫌疑。
“消失”難掩真相 流水信息初解謎題
針對上述疑點,檢查人員依法開展實地檢查,發現該服飾店位于吉林市的實體店已不再實際經營。經營者唐萱也玩起了“消失術”——電話長期無法接通。
為查明真相,經多方聯絡,檢查人員最終與唐萱取得聯系。初步約談后,唐萱以“其人在廣州,暫無空閑整理并提供資料”為借口拒絕提供。當檢查人員要求其據實提供平臺內的實際銷售數據時,唐萱以“忘記密碼”為由搪塞推諉。
面對這種情況,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該店鋪在平臺的完整銷售流水,并與依法取得的唐萱個人銀行賬戶資金往來情況進行比對分析,發現該店鋪通過平臺賬戶收取銷售款項后,將全部經營收入提現至唐萱個人賬戶。其個人賬戶的大量流水與其申報的數據形成了鮮明對比,進一步印證了其隱匿店鋪經營收入4400多萬元的違法事實。
轉移收入存僥幸 偷逃稅款終被罰
面對這些證據,唐萱辯解店鋪日常經營過程中,購貨成本、直播設備、推廣費等花銷巨大,扣除上述成本后利潤所剩無幾,賬戶內發生額并不是其店鋪的真實收入。
針對唐萱所稱“花費巨大”的說法,檢查人員依法要求其提供完整的財務賬簿、憑證及相關成本費用發票等資料。唐萱雖然提供了賬簿,但賬簿設置混亂,無法準確計算經營期間成本。
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核定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在此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為29.13萬元。
面對稅務部門查實的相關證據,唐萱承認其2020年—2023年間,通過賬外經營、隱匿經營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最終,經稅務部門查實,唐萱及其經營的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在檢查所屬期內,累計少繳個人所得稅及增值稅等稅費67.52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其違法事實,吉林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吉林市昌邑區胖多大碼服飾店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