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滄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線索,依法查處滄州市洪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隱匿未開票收入偷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利用個人賬戶收取銷售貨款、不開票少計收入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84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滄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97萬元。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國家稅務總局滄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隱匿未開票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屬于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偷稅行為。稅務部門將持續優化稅費服務,依法履行稅務監管職責,嚴肅查處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為,維護國家稅法權威與稅收安全,為市場主體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