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阿拉爾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宏潤運輸有限公司偷稅案件。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其通過注冊多家個體工商戶拆分經營,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違規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61.97萬元。針對該違法行為,阿拉爾稅務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42.31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申報收入銳減48%,名下個體業務量卻持續增長
阿拉爾稅務局稽查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宏潤運輸有限公司的申報收入在兩年的時間里下降了48%,與此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王偉及其妻子名下卻突然多出兩家業務屬性與宏潤運輸有限公司高度雷同的個體工商戶,業務量持續增長。
這一異常現象立刻引起了檢查人員的警覺。同一個法定代表人及其近親屬名下開設同類屬性的公司,這其中是正常的業務發展還是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
為了查清事實,檢查人員繪制了企業關聯圖譜,發現兩家個體工商戶的主要銷售對象與該運輸公司基本一致。同時,檢查人員依法調取該運輸公司和其關聯個體工商戶的工商登記等相關資料,逐一比對兩家個體工商戶開具的173份發票信息發現,兩家個體工商戶開具發票時備注的運輸車輛均為宏潤運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車輛。同時,根據系統顯示的申報數據看,宏潤運輸有限公司正有計劃地將其部分業務“分”給兩家個體工商戶。
那這兩家新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如何呢?檢查人員進行實地核查。結果令人吃驚,兩家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為虛假地址,并無實際經營活動。
100余筆運輸業務暗藏“貓膩”
難道兩家個體工商戶是該運輸公司的“殼公司”,用來拆分經營、隱匿收入?檢查人員不禁產生疑問。
為了進一步弄清楚事實真相,檢查人員比對申報開票數據發現,該運輸公司采取“錯期”申報和“零申報”手段,調整開票時間,利用兩家個體工商戶“消化”收入,掩蓋“拆分收入”真相,企圖規避稅務監管。
同時,檢查人員依法從交通運輸部門調取運輸車輛登記信息及運輸記錄,結果發現兩家個體工商戶的名下沒有車輛登記信息,但是兩家個體工商戶卻出現了100余筆運輸記錄,且運輸記錄均為登記在宏潤運輸有限公司名下的車輛所產生的。
檢查人員經過進一步核實確認,該運輸公司與兩家個體工商戶共用運輸車輛、駕駛人員和停靠場地等資源,這些車輛的成本費用在宏潤運輸有限公司中列支,所產生的運輸收入卻計入兩家個體工商戶名下。
同時,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該運輸公司及其關聯個體工商戶的銀行交易流水。通過仔細分析比對,發現兩家個體工商戶的收入最終均流向了王偉的個人賬戶。
證據擺在眼前,王偉終于漏出馬腳
在掌握了充分證據的基礎上,檢查人員依法對王偉進行了詢問調查。面對鐵證如山,王偉最初試圖抵賴,聲稱兩家個體工商戶獨立經營,與該運輸公司無關。然而,在檢查人員出示了大量銀行流水、發票開具情況等證據后,王偉最終承認了違法事實。
王偉承認,為了降低稅負,動起了“歪腦筋”。王偉與其妻子通過注冊兩家個體工商戶,針對不同客戶群體需求,將運輸公司業務“化整為零”,將本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核算的運輸公司部分業務收入,轉移至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兩家個體工商戶名下,分別進行納稅申報,違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王偉表示,一直以為這種通過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套取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紅利的做法能夠瞞天過海,沒想到最終還是被稅務機關查了出來。王偉對違法行為懊悔不已,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今后將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阿拉爾稅務局稽查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文件規定,對兩家個體工商戶違規享受的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金額進行了調整,對屬于該運輸公司的真實收入進行了還原。經核實,近兩年該運輸公司累計拆分隱匿收入379.47萬元,少繳稅費61.97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阿拉爾市宏潤運輸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阿拉爾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將其定性為偷稅,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