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銅川大潤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隱匿未開票收入違規享受稅收優惠案件。該公司通過不申報“未開票”收入的手段,隱匿銷售收入。補充申報增值稅及其附加稅后,未進行企業所得稅調整,導致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稅務部門依法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13.5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數據篩查 疑點初步顯現
近年來,國家出臺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助力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壯大。但在實踐中,部分企業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導致國家稅款流失。國家稅務總局銅川市稅務局稽查局開展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專項行動,對全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數據進行篩查,其中,銅川大潤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在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應納稅所得額均接近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300萬元,引起稅務人員的注意。通過綜合分析判斷,初步認定該公司可能存在隱匿收入、虛增成本、涉嫌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情形,經審批后,對該公司進行立案檢查。
抽絲剝繭 真相浮出水面
經過深入研判,檢查組制定了查前預案,對該公司三年間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結合有關疑點線索,最終將檢查重點聚焦在銷售收入及銷售成本方面。在調取公司三年間銷售收入賬及銷售成本賬后,發現該公司在2022年僅有1月至11月的收入及成本,12月未有收入及成本記載。帶著“該公司12月沒有真實發生業務還是公司有意隱瞞”這個疑問,檢查人員對該公司所屬期為2021至2023年間的所有納稅申報情況逐一進行核實,經過比對分析,其申報營業收入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端倪逐漸顯現。該公司于2024年4月補充申報了2022年12月的增值稅銷售收入77.92萬元,但未更正申報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下,相關證據逐漸完善。面對詳實證據,該公司最終承認2022年12月曾將一批當月購進材料直接銷往幾家工地,未取得購進發票,也未開具銷售發票。公司未確認成本及銷售收入,未做賬務處理,未申報納稅。至此,該公司隱瞞收入、少申報稅款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說理執法 助力案件查辦
“這是因為公司內部管理存在脫鉤現象,財務與銷售人員業務銜接出現問題,才導致企業所得稅未進行更正申報,并非我們故意少繳稅款?!睓z查人員向公司展示掌握的部分證據時,公司人員這樣辯解道。稅務部門通過耐心說法理、講證據,逐一解答了公司的涉稅疑惑,詳細講解小型微利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說理式”執法,公司最終認識到,在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時未同時更正申報當期企業所得稅這一僥幸行為已構成偷稅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銅川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