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剛剛完成破產重整,現在企業納稅繳費信用評級為D級,我應該如何申請信用修復呢?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2號)針對破產重整企業的信用修復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問:具體適用條件?
答:企業進入破產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該企業或者其管理人已依法繳納稅費款、利息、滯納金、罰款,并糾正相關納稅繳費失信行為的,可以申請按照破產重整企業適用的修復標準開展信用修復。
問:申請按破產重整企業適用的修復標準開展修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請按照破產重整企業適用的修復標準開展信用修復的,應當提供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者認可的和解協議。
問:破產重整企業適用的修復標準是什么?
答:1. 對于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稅費申報、代扣代繳等21項失信行為,符合修復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或其管理人申請納稅繳費信用修復時,扣分指標修復標準視同3日內糾正。
2. 對于部分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的嚴重失信行為,符合修復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或其管理人申請納稅繳費信用修復時,修復標準不受申請前連續一段時間沒有新增納稅繳費失信行為記錄的條件限制。
? 相關指標已在《納稅繳費信用修復范圍及標準》中用“※”進行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