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謙 何振華
2024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匯算)已經結束。筆者在實務中發現,有的自然人納稅人在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對相關內容把握不準,如存在職業資格名稱無法準確選擇、享受扣除時間有誤等問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并應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目前,最新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詳見文末二維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2021年發布,共計72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3項。筆者結合實務案例,提示自然人納稅人如何準確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職業資格名稱無法準確選擇
※典型案例※
2024年,侯某取得了“電工證”,想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錄入證書信息,沒想到在選擇“證書名稱”時,選項里竟然沒有“電工證”,上方的搜索框提示“在列表中沒有找到您搜索的選擇證書名稱”。侯某嘗試搜索和“電工證”類似的名稱,也沒有找到,于是侯某攜帶證書到家附近的辦稅服務廳咨詢如何填報。
經核實,侯某獲得的是《目錄》中“特種作業人員”對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附件《特種作業目錄》,特種作業包括11個作業類別,每個類別又有多種操作項目。侯某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具體作業類別為“電工作業”,操作項目為“低壓電工作業”。侯某應按照《目錄》所列職業資格名稱,選擇“特種作業人員”,才能準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合規提示※
實務中,部分職業資格在業內有習慣稱呼。例如,“特種作業人員”中作業類別為“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的證書,業內俗稱“電工證”;作業類別為“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的證書,業內俗稱“焊工證”。同時,部分證書有多種分類。
筆者建議自然人納稅人,根據證書的發證機關、《目錄》中的職業資格名稱,準確錄入繼續教育的職業資格證書名稱、扣除信息,以便準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通過時間與發證時間不一致
※典型案例※
彭某經過兩年的奮斗,終于在2024年通過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于2025年3月前往當地司法局領取了證書。領到證書后,彭某第一時間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填報了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并滿心期待著退稅。但是,彭某沒有等到退稅,等來的卻是一條不予退稅的提示信息。原來,彭某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上載明的頒證日期是2025年,而彭某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選擇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扣除年度為2024年。因扣除年度與證書上的取得日期不一致,稅務機關不予退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彭某應作廢2024年的繼續教育信息,并重新錄入所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相關信息,將扣除年份選在2025年,這樣在2026年3月1日—6月30日進行2025年度個稅匯算時,就可以享受3600元的扣除。
※合規提示※
實務中,自然人納稅人考取的很多資格證書,可能存在“時間錯位”情況,即當年通過了考試,第二年才取得證書。在此背景下,自然人納稅人想要完整、準確地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須將填報年份與證書上的頒發時間對應。
目前,稅務部門已和相關部門建立了職業資格證書信息核驗機制,對自然人納稅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核驗。自然人納稅人應依照個人所得稅App所規定的錄入要求,仔細核對證書,確保填寫的信息準確、完整,以便順利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未同時享受兩類繼續教育扣除
※典型案例※
陳某大學畢業后,在工作崗位上感到自己的能力有所不足,決定參加繼續教育學習。2024年,陳某既考取了初級會計證,又考取了某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2024年9月入學后,陳某每周末到學校上課。
2025年4月,陳某在進行2024年度個稅匯算時,在個人所得稅App內填報了初級會計證的扣除信息。5月的一個周末,上課前,同學告訴陳某就讀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為避免重復享受稅收優惠,陳某致電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能否同時享受兩類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在得知可以同時享受兩類扣除后,陳某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內補充填報,即點擊進入個人所得稅App繼續教育的填報界面,“繼續教育類型”選擇“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了錄取通知書、學生證。最終,陳某既享受了1600元(每月400元)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又享受了3600元的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定額扣除。
※合規提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對納稅人提問的答復,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也就是說,納稅人在同一納稅年度內既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又參加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可以同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中國稅務報社何振華稅收宣傳工作室供稿。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常德市稅務局、漢壽縣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