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振宇 彭雪婧 王晨璐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2024年12月中國外匯市場交易概況數據。2024年,中國外匯市場累計成交293.01萬億元人民幣(等值41.14萬億美元)。隨著企業跨境交易愈發頻繁,其對外付匯業務日益增多。對外付匯主要分為貿易付匯和非貿付匯兩種。貿易付匯是指在國際貿易中,進口商為了購買國外商品或服務,通過銀行將貨款從本國貨幣兌換成外幣,并支付給國外出口商的過程。非貿付匯是指在沒有進行實際貨物貿易的情況下進行的對外支付,比如因技術轉讓、特許權使用、接受勞務服務等需要對境外付匯和部分資本項目對外付匯。非貿付匯中,又以服務費付匯最為常見。那么,在非貿付匯中,境內企業向境外企業支付服務費時,有哪些涉稅事項需要注意呢?
及時辦理合同備案或支付備案
在合同簽訂環節,按要求做好合同備案。根據《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對外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的,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辦理合同備案??稍陔娮佣悇站植杉缇辰灰缀贤年P鍵信息,視具體情況辦理對外支付備案、代扣代繳稅款等事項。
在對外支付環節,如果同一筆合同在單筆支付首次超過等值5萬美元時還需要在電子稅務局做支付備案;如果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則不需要做支付備案。同時,《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明確列舉了16項不需要辦理對外支付備案的情形,包括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等。
基于此,企業需要結合自身業務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對外支付備案。需要注意的是,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與是否需要扣繳稅款并沒有直接關系,申報繳稅并不是辦理稅務備案的前提。
準確判斷增值稅扣繳義務
扣繳申報環節的第一個關鍵,在于判斷境外企業是否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是否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三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秶叶悇湛偩株P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又對郵政服務、收派服務、建筑服務、工程監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會議展覽服務6項特定服務明確規定了境內銷售服務的排除口徑。除這6項服務外,一般的服務事項如果完全發生在境外,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對于這6項服務,則需要根據業務的類型按適用稅率代扣代繳增值稅。
在具體判斷過程中,需要分析該項服務發生地、使用地是否均在境外,提供服務、使用服務、消費等與服務相關的各個環節是否均在境外。例如境內企業接受境外企業提供的設計服務,設計師在境外工作,設計結果通過網絡發送到境內使用,雖然設計服務在境外提供,設計師也沒有到中國境內,但設計結果在境內使用,不屬于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境內企業應代扣代繳增值稅。
筆者提示,2026年1月1日起,根據最新發布的增值稅法第四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或者銷售方為境內單位和個人屬于在境內發生應稅交易。借鑒了《國際增值稅/貨物勞務稅指南》中跨境服務增值稅征稅地的目的地原則(消費地原則),進一步明確對于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的服務如果在境外消費,則不屬于“在境內銷售”。
準確判斷所得稅扣繳義務
扣繳申報環節的第二個關鍵,在于判斷境外企業是否構成企業所得稅法概念下的機構、場所或協定概念下的常設機構,是否需要指定扣繳。境外企業向境內企業提供勞務,根據所得來源地判定原則,我國對境外企業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具備稅收管轄權。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9號)規定了在特定情形下非居民企業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可視為設立機構、場所或構成常設機構。若提供的服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外的,應以勞務發生地為原則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勞務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筆者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六條明確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包括預計工程作業或者提供勞務期限不足一個納稅年度,且有證據表明不履行納稅義務的;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且未委托中國境內的代理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或者預繳申報的。
如果對外支付產生代扣代繳義務,納稅人需要自扣繳后7日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和解繳代扣稅款。
熟悉新電子稅務局模塊功能
非貿付匯涉稅業務實務中,判斷納稅義務,對企業財稅人員的業務專業性要求很高。如果實務中遇到此類業務,納稅人可以考慮利用新電子稅務局的相關模塊功能,協助判斷境外方是否有納稅義務、是否需要代扣稅款,以及如何代扣稅款。
在新電子稅務局首頁的“場景辦稅”,可以找到“對外支付綜合辦稅(國際匯稅通)”模塊,或者通過“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也可找到“對外支付綜合辦稅”模塊。此后,通過“常用申報方案”功能入口,新建“納稅義務判斷方案”,選擇支付類型并回答系統的問題,即可顯示出判斷結果。如涉及代扣稅款,系統會顯示增值稅征收品目、稅率,企業所得稅扣繳類型、申報所得類型、稅率,印花稅的項目和稅率等。申報方案可以保存,供日后繼續查看參考。做好對外支付備案后,納稅人還可以通過智能輔助計算頁面,選擇支付類型,回答系統問題,輔助判斷納稅義務結果。
(作者系中國稅務報社霍志遠稅收宣傳工作室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