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各區稅務局,第三、第四稅務分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規定,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審核認定,天津市泰達教育發展基金會等22家單位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見附件)。其中,天津市泰達教育發展基金會等10家單位有效期自2024年度起5年內有效,天津市趙以成醫學科學基金會等12家單位有效期自2025年度起5年內有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號)有關規定,非營利組織取得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請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
附件:2025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一批)
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2025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一批)
一、免稅資格自2024年度起有效的單位
1.天津市泰達教育發展基金會
2.天津市浙江舟山商會
3.天津市快遞協會
4.天津市電子工業協會
5.天津市商業保理協會
6.天津市工業經濟聯合會
7.天津市海南商會
8.天津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
9.天津市黃河區域經濟發展合作促進會
10.天津市工程管理學會
二、免稅資格自2025年度起有效的單位
1.天津市趙以成醫學科學基金會
2.天津城建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3.天津市瑞普生物公益基金會
4.天津外國語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5.天津市益眾醫學事業發展基金會
6.天津市婦女兒童發展基金會
7.天津津一助殘公益服務中心
8.天津市衛生后勤管理協會
9.天津市吉林商會
10.天津市林學會
11.天津市溫州商會
12.天津沉香藝術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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