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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級別:全文有效發文日期:2022年4月26日生效日期: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為加強能源供應保障,推進高質量發展,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對煤炭實施稅率為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附件:煤炭進口關稅調整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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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燕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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