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霖
近日,瑞士聯邦議會以微弱優勢通過一項個人所得稅征稅制度改革法案,廢除現行個人所得稅報稅制度中的“婚姻懲罰稅”(夫婦合并申報納稅導致稅負增加)。然而,該法案遭到部分保守派人士的強烈反對,這部分人正在推動舉行全民公投,試圖阻止該法案落地實施。
這場圍繞“婚姻懲罰稅”存廢的爭議,不僅涉及稅收公平問題,也深刻反映出瑞士社會在家庭模式、性別平等與國家政策導向之間的價值觀念分歧。
“婚姻懲罰稅”衍生“無證婚姻”等現象
現行瑞士聯邦稅制要求已婚者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按夫婦合并申報納稅,這使得雙方收入均較高的家庭不得不適用更高的邊際稅率,形成所謂的“婚姻懲罰稅”。夫婦雙方年收入均在7.5萬瑞士法郎(1瑞士法郎約合8.9289元人民幣)至12.5萬瑞士法郎的中等收入家庭受到的影響尤為明顯,婚后每年可能增加數千甚至數萬瑞士法郎的稅收。
該政策造成一種特殊的經濟效應:當以女性為主的第二收入者(通常男性收入更高,被稱為第一收入者)將其收入納入家庭總收入后,就會產生“工作越多、稅負越重”的經濟抑制效果。普華永道瑞士家族業務主管麗莎·康威爾-韋伯表示,該政策“直接影響瑞士人的婚姻決策,對高收入伴侶尤其明顯,甚至導致一方選擇放棄工作”。
現行稅制不僅影響就業,還衍生出“無證婚姻”和“稅務離婚”等現象。有夫婦因預計婚后每年稅負將增加4萬瑞士法郎而選擇不登記,亦有資深銀行家考慮通過離婚來減輕繳納養老金的負擔。據瑞士聯邦數據,2019年全國約有70萬對夫婦受到“婚姻懲罰稅”影響,其中45.4萬對為在職夫婦,25萬對為退休夫婦。養老金制度中也存在類似的不公平現象:已婚夫婦最多僅可領取單身者1.5倍的養老金,而未婚伴侶則可分別領取全額養老金,這進一步加劇了婚姻帶來的制度性不公。
稅改背后的性別平等與家庭傳統之爭
瑞士關于“婚姻懲罰稅”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在1984年,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已裁定對已婚夫婦差別征稅違憲,但因政治阻力未能實現改革。2016年類似提案仍在公投中遭到否決。如今稅制改革再度推進,與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密切相關。
最近20年來,瑞士女性高等教育參與率和整體就業率持續提高,但目前女性全職就業比例僅為60%,遠低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78%的平均水平,而男性全職就業比例則超過90%。洛桑國際管理學院教授希瑟·凱恩斯-李指出:“當前稅制對雙職工家庭,尤其對女性構成了實際困境。”許多高技能女性被迫從事兼職工作,甚至完全退出就業市場,這一現實引發了關于稅制改革的社會呼聲。
瑞士聯邦主席卡琳·凱勒-祖特爾表示:“改革必然有贏家和輸家,但大多數民眾將從中受益。”政府測算顯示,個稅征稅制改革后,50%的納稅人將獲利,36%稅負基本不變,僅14%可能稅負增加。支持者強調,“婚姻懲罰稅”主要影響以女性為主的第二收入者,變相鼓勵“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模式,而改革有望促進性別平等、加強女性就業,并推動瑞士的夫妻征稅標準與英國、澳大利亞等多數經合組織國家稅制的標準接軌。
然而,由右翼瑞士人民黨、中間黨和福音派團體組成的保守派堅決反對改革,稱其損害傳統家庭價值觀,并試圖推動公投以阻止法案實施。中間黨議員指出,各州已借助收入分割、第二收入者專項扣除等舉措來降低已婚夫婦稅負,因此在聯邦層面推行這一激進改革并無必要。此外,聯邦稅務部門預計,新政將每年新增約170萬份納稅申報表,大幅增加行政成本,可能導致稅務系統超負荷運轉。
而實際上,這場爭論遠遠超出了稅改的技術層面,它折射出瑞士社會在家庭組織模式方面存在的深層次觀念分歧。德勤稅務合伙人托馬斯·胡格指出,這看似是一場關于稅收技術的爭論,實際上涉及家庭應如何構建、國家是否應提供政策激勵等諸多議題。
政治博弈與制度韌性的考驗
瑞士實行聯邦、州、市三級征稅體系,各州在稅收領域享有高度自主權,這一結構性特點為全國性稅制改革帶來顯著挑戰。本次改革僅涉及聯邦稅層面,因而在推進過程中面臨明顯的區域差異與協調難題。
卡琳·凱勒-祖特爾表示,多數州政府呼吁為該改革設立10年的過渡期,以減緩新稅制帶來的財政沖擊,反映出地方對改革落地持高度審慎態度。此外,這項改革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全民公投的考驗。根據瑞士直接民主機制,收集到5萬個有效簽名即可啟動全民公投。即使未達該門檻,索洛圖恩州和阿爾高州等仍可聯合至少8個州通過特定憲法程序發起全國公投,這也為稅改前景增添不確定性。
經濟測算表明,這項改革有望推動6萬人進入就業市場,帶動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1個百分點,但會導致聯邦和州兩級財政每年少收10億瑞士法郎稅收。盡管面臨短期財政壓力,支持者認為長期隨著稅基擴大可實現動態平衡。不過,議會兩院在具體實施方案上仍存分歧,國民院建議將少收入的稅收總額控制在6億瑞士法郎,聯邦院則主張控制在5億瑞士法郎。
這場跨越40年的稅制之爭,已超越政策本身,成為洞察瑞士社會價值觀變遷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