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曉月 吳賢 唐玨
今年5月,西班牙最高法院的一紙裁決再次將前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推上輿論風口。法院以“缺乏新證據”為由,正式駁回了針對這位87歲前國王的5項稅務欺詐指控。但這一判決未能服眾,反而引發了更大的輿論反響。有西班牙媒體稱,此事印證了卡洛斯一世“法律制裁逃脫大師”的名聲,也引發了關于西班牙司法體系“雙標”的討論。

西班牙前國王卡洛斯一世在檢方對其稅務問題啟動調查程序后,得到法院的“寬容”,通過事后補繳稅款逃避刑事懲罰,引發公眾不滿。圖為西班牙馬德里的王宮。
“燒錢”國王被卷入逃稅風波
卡洛斯一世雖然出身王室,年輕時卻嘗盡了顛沛流離的滋味。他的爺爺阿方索十三世是西班牙波旁王朝的國王,1936年—1939年西班牙內戰爆發,阿方索十三世被迫退位,帶著全家開始流亡,從西班牙到法國,再從意大利到葡萄牙。卡洛斯一世正是1938年在意大利羅馬出生的。
1975年,37歲的卡洛斯一世繼位成為西班牙國王。或許是為了補償年輕時的遺憾,隨著年齡增長,他的“燒錢”愛好越來越多。他在位時,擁有的豪車數不勝數,緋聞更是滿天飛。尤其是他在位的最后幾年,在西班牙的口碑一路跌至谷底。
2014年,卡洛斯一世退位,將王位傳給其子費利佩,但退位后的他并未遠離公眾關注的焦點。2020年,他的財務狀況開始受到嚴格審查,稅務違規問題逐漸浮出水面。西班牙檢方發現,他的納稅申報表中有不少涉嫌逃稅的疑點,例如,未能充分說明“在中東某建設項目中涉嫌收取非法傭金,通過親屬操作非透明信用卡和銀行賬戶以及在澤西島上以本人名義設立擁有1000萬歐元的銀行賬戶”等。
面對指控,這位前國王采取了一種頗具王室特色的應對方式:2020年—2021年,他分兩次向西班牙稅務部門補繳了超過500萬歐元的未申報稅款,以“自愿補稅”的名義試圖平息風波。據此,檢方于2022年認為他已經通過自查補繳履行了納稅義務,決定結案。
事后補繳免罰引來訴訟
然而,逃稅風波并未就此平息。2024年11月,一群包括退休高級法官、檢察官、知名記者、法學家和哲學家在內的原告,向西班牙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審理卡洛斯一世的案件。他們表示,這位前國王在2014年—2018年涉嫌5項稅務犯罪,盡管他自查補繳了稅款,但該行為發生于檢方正式啟動調查程序之后,這一事后補救措施不應中斷未完成的調查。根據原告觀點,按照正規的程序,卡洛斯一世要想逃避刑事懲罰,應當在被調查之前就自查補繳稅款。否則,卡洛斯一世本應被判處2年—6年監禁,并被處以與稅收欺詐涉案金額相當的罰款。
今年5月,西班牙最高法院的裁決徹底終結了這場法律糾紛。最高法院維持了檢方2022年的免責決定,理由是“調查中所有發現的稅務違規行為均已得到糾正,且未發現可改變法律定性的新證據”。一些人士認為,這一裁決開啟了危險的先例,即權貴和富人可以通過事后補繳稅款來逃避刑事責任。一位馬德里的檢察官說:“這相當于為特權階層開設了一條規避法律制裁的綠色通道,普通納稅人卻永遠無法享受這種優待。”
據了解,卡洛斯一世的稅務問題只是其財務丑聞的冰山一角。2020年移居阿聯酋后,他被曝出向德國籍丹麥女商人科琳娜轉賬6500萬歐元。2014年,西班牙檢方還曾調查他涉嫌通過瑞士銀行轉移非法資金的行為,不過這些調查最終都不了了之。
王室特權影響公眾信任
西班牙最高法院的裁決或許讓卡洛斯一世的稅務指控糾紛畫上了句號,但西班牙社會卻因此對相關制度的公平性產生懷疑。
根據西班牙《刑法典》,逃稅金額超過12萬歐元即構成刑事犯罪,逃稅金額超過60萬歐元的可判處2年—6年監禁并處以罰款。
令人擔憂的是,法院判決的“雙標”似乎已成為西班牙王室成員的特權。卡洛斯一世的長女克里斯蒂娜公主及其丈夫伊納基·烏丹加林,曾因挪用公共資金、稅務欺詐等罪名被起訴。根據檢方指控,這對夫婦2004年—2010年曾利用基金會名義,騙取巴利阿里群島(西班牙的自治區之一,擁有自治政府)政府660萬歐元撥款,并通過復雜的財務操作隱瞞了600萬歐元的個人收入,涉案金額總計超過1200萬歐元。最終,只有平民出身的烏丹加林獲刑6年,被罰款260萬歐元并被剝奪其未來10年擔任公職的資格;克里斯蒂娜公主雖被認定從丈夫非法所得中獲益,卻因“參與共謀證據不足”,僅被罰款26.5萬歐元。這一判決凸顯了西班牙王室成員在司法程序中可能享有的隱性特權,即王室成員可以以證據不足為由規避重刑,非王室的配偶則承擔主要法律后果。
未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或許卡洛斯一世的稅務問題會有新的證據出現,讓真相浮出水面,但目前稅務欺詐指控的疑云仍籠罩著西班牙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