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鈺
9月15日,中國人大網公布《國務院關于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等情況,自2016年7月1日起分步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至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實施,實現了水資源費制度向水資源稅制度的平穩轉換。
《報告》指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是新形勢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綠色稅制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從改革試點情況看,取得了“兩增一降”的積極成效。
執法剛性明顯增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對未經批準擅自取用水行為從嚴從高征稅。近年來各級稅務、水利部門持續加強配合,通過建立征管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實現優勢互補、齊抓共管。稅務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逐步將無證取水戶納入管理范圍,水利部門將無證取水戶納入取水許可管理,規范取用水行為。取用水和稅收征管執法剛性明顯增強,實現了稅收征管和水行政管理水平的“雙提升”。截至2024年底,最先實施改革試點的河北省水資源稅納稅人戶數由試點初期的1.33萬戶增長至1.87萬戶;第二批試點的9個省份水資源稅納稅人戶數由試點初期的4.4萬戶增長至9.1萬戶。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以來,新納入試點的21個省份水資源稅申報戶數達8.7萬戶,較改革前水資源費繳納戶數增加1.3萬戶。
水資源稅收入明顯增長。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在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上沒有額外增加納稅人負擔,但由于稅收征管更加規范有效,水資源稅收入較改革前有明顯增長。2017年是河北省試點后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全年水資源稅收入19.4億元,較改革前一年增長約68%。2018年是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范圍后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全國10個試點省份實現水資源稅收入176.5億元,較改革前一年增長約40%。2025年第一季度是全面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后的首季征期,全國共實現水資源稅收入104億元,其中新納入試點的21個省份較2024年季均水資源費收入增長約16.4%。
重點調控領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政策對取用地下水、特種取用水、超許可或超計劃取用水行為等從高確定稅額,并對工業用水效率達到國家用水定額先進值的納稅人減征水資源稅,釋放了明確的政策調控信號,有利于推動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據統計,前期試點的10個省份企業超計劃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5億噸下降至2023年的3.7億噸,降幅達43.1%;高爾夫球場、洗車等特種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02萬噸下降至2023年的513萬噸,降幅達14.8%。全面實施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后,新納入試點的21個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的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種取用水量分別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報告》認為,目前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全面實施尚不到一年,特別是新試點地區多為南方豐水省份,其取用水情形與其他試點省份有較大差異,改革試點成效還需要實踐和時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