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明月
“投資于人”是指將資金資源優先投向教育、就業、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投向人的能力提升、健康維護、職業發展和潛力開發中,推動人的全面發展,既是對人的投資,也是對未來的投資,進而形成個人成長、民生改善、經濟高質量發展相互促進的格局。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是人的現代化,高素質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投資于人”體現了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稅收制度在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應深刻把握“投資于人”的重要意義。一方面,順應人的需求變化,重點支持與發展型消費相關的教育、醫療等領域,全面提升人口質量,加快塑造素質優良和結構合理的現代化人力資源,夯實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根基;另一方面,對稅收制度進行適應性改革,使之與新經濟業態發展、人口結構變化趨勢更相吻合,在支持教育就業、醫療健康、科技創新等領域積極作為。
在教育就業領域,應持續落實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制度。目前,教育類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和繼續教育兩類,有助于減輕教育家庭支出負擔,激勵更多人提升技能,從而促進就業。應落實好并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政策。現行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比例由原2.5%提高至8%,有效降低了企業人力資本投入成本。但對于培訓需求較大或培訓成本較高的企業,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不妨對技術密集型、高研發投入的企業,參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單獨核算,全額扣除”的政策,允許職工培訓經費按照實際發生額全額扣除;對其他企業,可結合行業特性和區域差異,采用差異化扣除政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激勵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同時,通過稅收政策更大力度支持就業。現有政策主要包括企業招用抵扣與個體經營減免,未來可探索對返鄉創業人員、平臺騎手等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就業群體實行更具針對性、個性化的稅收政策。
在醫療健康領域,一是進一步降低醫療機構運營成本。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相比,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相對有限,建議適當加大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支持力度,如適當延長免稅期限,對其自產自用制劑及自用房產、土地、車船對應稅收,或對一些特定醫療服務項目給予更長期的稅收減免,以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向醫療領域,從而使更多人享受到高質量的醫療服務。二是優化醫療健康服務全產業鏈稅收支持政策。應涵蓋醫療服務機構的建設、運營、融資、改造等各個環節,以及健康消費品生產、健康文化和健康金融等關聯領域,通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等多稅種聯動,提升政策整體效能,以精準支持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三是適當優化商業健康保險稅收扣除標準。隨著人們對健康的關注度增加,已實施多年的2400元/年的扣除限額可能無法完全滿足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實際需求,可相應地適當提高標準,以鼓勵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來保障自己身體健康。
在科技創新領域,一方面,完善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目前,我國對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相關技術人員股權激勵,當個人一次繳納稅款確有困難,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分期繳納。然而,部分技術人員可能因股權獎勵價值高、個人收入不穩定或資金周轉困難等原因,導致該期限仍無法完全滿足其實際需求,因此可考慮允許遞延至股權轉讓等變現環節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將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的所得稅減免政策由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擴圍至更多創新主體。這樣既能幫助企業“引才、育才、留才”,還能引導技術人才向欠發達地區流動,兼顧短期“引得進”與長期“留得住”。同時,為保障政策和財政的可持續性,可探討建立基于“政策—人才—貢獻”的評估機制,由中央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和人才專項資金予以補助,緩解基層財政壓力。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講師,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一般基金項目“新發展階段促進共同富裕的稅法保障研究”(22BFX090)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