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立新 朱懿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稅收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在宏觀調控、資源配置與收入分配中發揮重要作用,更嵌入經濟高質量發展與中國式現代化的進程中。筆者認為,這一時期我國稅收制度改革呈現出明顯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特征,在稅制結構、法治化、數字化、國際稅收治理等維度實現了較大的實踐突破與理論創新。
稅制結構優化:追求公平與效率相統一
直接稅與間接稅結構得到優化調整。基于現代最優稅收理論,稅制結構的設計需在效率與公平之間尋求平衡。直接稅比重的適度提升通常被視為增強稅收累進性、改善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有效路徑。稅收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我國直接稅比重超過40%,較“十三五”末提高了1個百分點,這一結構性轉變體現了稅收制度內在的再分配功能強化。從理論層面看,直接稅比重的上升既是稅收治理能力建設的結果,也是稅制整體累進性增強的體現。在保持宏觀稅負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直接稅比重上升反映了我國在稅制改革中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目標。
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健全直接稅體系的重要一環。“十四五”期間,我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實施規模與效益顯著擴大,2025年個稅匯算數據顯示,享受該項政策的納稅人數量達1.19億,與2020年初次匯算相比增長了55%,年度減稅規模從2020年的1160億元增至近3000億元。稅務總局近年來的個稅申報數據顯示,個稅款大部分由中高收入群體貢獻,綜合所得年收入低于12萬元的群體,在經過匯算后實際繳納額接近于零,不僅有效降低了低收入群體的實際稅負,也提升了公眾對稅制的認同感和稅法遵從度。這種差異化負擔結構體現了“量能課稅”原則,彰顯出個稅在調節收入分配、實現縱向公平方面的功能。
結構性減稅精準支持重點領域發展。“十四五”期間實施的減稅降費政策兼具規模性與結構性,減稅降費從“人找政策”的需求管理工具轉變為“政策找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具,通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并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有增有減、結構性調整的減稅理論框架。針對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實施差異化政策,強調減稅政策的精準性,以實現宏觀調控與微觀激勵的有機結合。據統計,“十四五”期間,全國累計新增減稅降費預計達到10.5萬億元。在微觀層面,顯著改善了企業現金流和創新能力;在中觀層面,推動了產業升級與新質生產力培育;在宏觀層面,有效紓解了需求收縮、供給沖擊和預期轉弱三重壓力。
深入推進依法治稅:立法進度加快、執法更加規范
稅收法定原則進一步落實。“十四五”期間,我國稅收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等實施,印花稅法完成立法并實施,增值稅法頒布,稅收征管法亦啟動修訂工作,稅收法律體系日趨完善,18個稅種中已有14個完成立法,稅收法定原則得到進一步落實。
稅務執法新體系得以建立。“十四五”期間,稅務部門一方面積極推行“首違不罰”;另一方面加大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納稅人6.21萬戶,挽回各類稅款損失5710億元。稅務執法體系實現了從“經驗型執法”向“規范型執法”的系統性轉變,逐步建立起以“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必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為核心特征的稅務執法新體系,融合了風險管理、信用治理與智能監管三個維度,執法過程中寬嚴相濟、法理融合,體現了現代稅收治理中效率、公平與可控性的統一,有效提升了稅務人執法公信力和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稅收征管數字化轉型:納稅效率跨越式提升、稅收治理效能系統性增強
稅收征管實現從“以票控稅”向“以數治稅”的轉變。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務大數據為驅動力,稅務部門構建了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推動稅收征管從“以票控稅”向“以數治稅”轉變。通過全面數字化賦能,稅務部門實現了辦稅流程的集約化重構與材料要求的精簡優化,涉稅業務線上辦理比例顯著提升,稅收治理效能得到系統性增強。根據2024年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調查結果,我國納稅效率大幅提升,納稅時間大幅壓縮,納稅指標國際競爭力持續增強。這一成績也與“十四五”規劃綱要中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的戰略部署高度契合。
涉稅數據實現從管理客體向關鍵生產要素的轉變。“十四五”期間,我國逐步確立了“以數治稅”的新型治理模式。稅務部門構建了覆蓋數億經營主體的超大規模并持續增長的數據資源體系,為經濟形勢研判和宏觀政策制定提供了堅實支撐。這一階段,涉稅數據實現了從管理客體向關鍵生產要素的轉變,其價值在多維度治理場景中日益凸顯。例如,稅務大數據應用已深度融合于宏觀經濟分析、區域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優化等重大領域,拓展了稅收治理的理論外延與功能內涵。
國際稅收治理能力提升:履行國際共識、貢獻中國智慧
深度參與全球稅收治理。“十四五”期間,面對全球稅收治理體系深刻變革,我國稅務部門積極融入并引領國際稅收規則重塑,全面服務國家高水平制度型開放。一是通過深化“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主動參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包容性框架下的國際稅收改革方案,積極參與國際稅收規則制定,展現出負責任大國在全球稅收協調中的擔當。二是通過打造并推廣“稅路通”跨境稅收服務品牌,系統集成知識產品與服務機制,為跨境投資者提供稅收確定性,顯著降低國際投資的稅收合規風險,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包容的全球稅收秩序。三是通過拓展稅收協定網絡、優化相互協商程序,持續完善國際稅收爭議解決機制,有力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提升開放型經濟的制度競爭力。
為全球稅收治理貢獻更多中國智慧。我國在全球稅收治理中強調稅收主權與國際合作的協調,以及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平衡。在應對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數字經濟征稅、提升稅收透明度等關鍵議題上,我國不僅切實履行國際共識,也提出創新性解決方案,為推動全球稅收治理向更公平、高效和包容的方向發展貢獻了更多中國智慧。
當前,“十四五”規劃進入收官階段,稅收制度、稅收征管與國際稅收合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持續增強。展望“十五五”,應鞏固拓展已有改革成果,進一步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高質量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