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 姜躍生
近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的“大而美”稅收與支出法案中已撤銷之前提交審議稿中的“報復性稅收”的第899條款,以此換取七國集團(G7)財長聲明所承諾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雙支柱”方案中的全球最低稅規則不適用于美國,從而使美國版最低稅和OECD版全球最低稅進入“并行”格局。
所謂第899條款,題為“對不公平外國稅收的執法補救措施”,是美國為防止已實施支柱二低稅支付規則的國家和地區對美國跨國企業全球低稅所得征稅而特意增設的,對這些國家政府、企業和個人來源于美國的經營利潤和消極所得在原有稅負的基礎上,加征15個百分點的稅收。這不僅造成這些國家稅收主權受到挑戰,現行雙邊稅收協定“名存實亡”,而且也可能使這些國家對美貿易和投資受到沖擊。
美國版最低稅過去叫“全球無形低稅所得規則”,這次改為“受控外國公司凈測試所得”,凡美國個人或企業擁有投票權或市值占50%以上的外國實體,其所得匯回美國適用稅率提高到14%,如適用支柱二扣除工資社保與有形資產總額的5%,其剩余所得的實際稅負超出OECD全球最低稅15%的門檻要求。也就是說,如果美國版最低稅和OECD版全球最低稅“并行”,那些實施全球最低稅規則的國家和地區就無法對美國企業的全球低稅所得征稅。
6月28日,G7國家達成協議,企圖創建一個“并行”制度,使美國版最低稅和OECD版全球最低稅“并行”,取消單邊數字服務稅,并與美國就支柱一數字服務稅的問題進行磋商,這是美國迅速取消第899條款的重要原因。
OECD秘書長科爾曼已表態歡迎G7財長聲明,但對OECD來說,更有吸引力的是G7財長聲明中強調的恢復數字服務稅的多邊談判,“大而美”稅收與支出法案也提出改進美國國際稅收規則以更好地參與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包括數字服務稅相關措施。這就使已陷入停頓的支柱一金額A多邊公約的談判有望重啟。